“是這樣嗎?”樂以珍有些猶疑,有些茫然,又有些希望,“郭元鳳說她掐死了孩子,可是啞婆婆卻說是被一個人領走了……按理應該是啞婆婆的話更可信一些,那也就是說,沒人看見孩子死了,也沒有看見孩子的遺體……他們姐弟倆兒……還有可能活著?”
“對!你若執意落髮,我也不攔你,但是您好歹等到這件事確定下來,好嗎?”
仙人山下,濯仙河邊,有一個小鎮,名叫潯陽鎮。
潯陽是一個安靜而美麗的地方,依山傍水,景色宜人。
正是黃昏時分,小鎮的上空炊煙裊裊,街道上有孩子追逐嬉戲一位十二三歲的少年郎從鎮東教書的於先生家裡出來,身上斜挎著一個大大的書包,跑起來那書包就在後面一顛一顛地拍著他的屁股。
這少年穿一身質地講究的銀緞短袍,長得眉清目秀,身姿挺秀,在一群同學之中,顯得特別出挑。
“懷明實,天色還早,咱們去江邊摸幾條魚吧!”一個孩子衝那少年招手,熱情地喊著他。
“我不去了,我要回家幫我娘做帳。”少年一邊擺著手,一邊往家的方向跑去。
“你娘那麼能幹,還要你幫忙嗎?”他身邊的另一個孩子笑他。
“我娘再能幹,她也是個女人家,我是男人,家裡的事我要多擔才對!”懷明實仰著臉答話,彷彿他真是一名昂藏男子,能夠替自己的孃親遮風擋雨一般。
他撒開退一路飛跑,過了兩條街,往右一轉,在一座白牆灰瓦的兩進院落前剎住腳步,將掖在腰間的袍擺拽出來,整理了衣衫,方才推開了門。
門一開,院子裡的爭吵聲便落入了他耳中。
“明明是我的人先打聽到那人販子的住處……”
“但是我的人先把他們倆兒救出來的呀,光打聽有什麼用?不救人就不算數……”
“你這人……你明明是佔我的便宜,跟在我的人屁股後頭摸到地方,趁我屬下回去請示我的間隙鑽了空子,你還好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