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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案發,盜墓者很難被嚴懲。

這時候,社會道德、人類倫理的威力便開始發揮作用了。社會透過法律之外的各種形式和手段,對盜墓者進行譴責,甚至祭出“詛咒”的撒手鐧,給盜墓者設計出了“遭報應”的人生結局——盜墓者多不得好死。此即《易·坤·文言》(“上經”第二卦)裡所稱,“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以此規勸盜墓者“回頭”,不再做傷天害理逆人倫之事。

報應,應該是古代民間對盜墓者最為厲害的懲罰方式。

報應現象一 患上惡疾

“好發冢”廣川王左足生瘡

在中國古代盜墓傳說中,這樣的報應與“死復生”、“殭屍”一樣,在民間廣泛流傳。而“報應”存在的主觀條件,則是古人意識鬼神概念。

劉義慶所著的《世說新語》裡有一個故事,晉朝有個會看風水的人看過羊祜家的墓地後說:“以後能夠出受命於天的君主。”羊祜步害怕讓皇帝知道了,遭滅門之災,就讓人掘斷祖墳地脈,自壞風水。見此情況,風水先生又稱,“墓地的地勢雖然被破壞了,還是要出摔斷胳膊的三公。”

不久,羊祜就墜馬摔折了胳膊,後來果然官至三公的高位。這件事裡,報應與因果相連,雖然故事不足信,但說明古人是存在報應意識的。

《搜神記》(卷15)裡記錄了一個廣川王盜墓故事:“漢廣川王好發冢。發欒書冢,其棺柩盟器,悉毀爛無餘;唯有一白狐,見人驚走;左右逐之,不得,戟傷其左足。是夕,王夢一丈夫,鬚眉盡白,來謂王曰:‘何故傷吾左足?’乃以杖叩王左足。王覺,腫痛,即生瘡,至死不差。”

這個廣川王叫劉去(亦稱“劉去疾”),為漢武帝劉徹之兄劉越的孫子。劉去盜墓時將墓中跑出的一白狐狸左足弄傷了,結果當晚回家就覺得自己的左腳不對勁,紅腫了起來,生了爛瘡,結果終生不愈。

劉去“好聚無賴少年,遊獵畢弋無度,國內冢藏,一皆發掘。”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