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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部分

嚇人,可事實就是這樣——我又想繼續寫那部題為“黑暗塔”的小說了。我本來以為永遠都不會再碰它,可昨天晚上我去社群中心喝酒的時候,耳邊竟然響起了羅蘭的聲音,他說“有很多世界,很多故事,但是時間已所剩不多了。”

結果我轉頭沒喝酒就回來了。已經記不得上次一晚上滴酒沒沾是什麼時候,不過今天絕對少有。感覺就像如果我不這樣反而會更糟糕。真的會很糟,我琢磨。

一九八六年六月十三日

夜裡我起來上廁所,頭很疼。可我站在馬桶前面的時候,彷彿看見薊犁的羅蘭正催我趕快開始從大螯蝦那部分寫下去。我會的。

我知道它們是什麼玩意兒。

一九八六年六月十五日

開始寫新書了,簡直不敢相信我真的再一次撿起這個又臭又長的老故事。但感覺從第一頁開始,見鬼,是從寫第一個詞兒開始就全來了。我決定先遵照經典童話故事的結構:羅蘭沿著西海的海岸向前走,身體越來越虛弱。一路上有許多扇門通向我們的世界,他從每扇門後面拽進來一個新人物。第一個將是一個叫埃蒂·迪恩的癮君子……

一九八六年七月十六日

簡直不敢相信!我是說,整整一本手稿就放在我面前的書桌上。我不得不相信,可還是不敢。過去一個月我居然寫了整整三百頁,紙面乾淨得嚇人。我從來沒想過有作家能宣稱他們的作品完全屬於他們自己,每一步發展、每一處轉折都能計劃妥當,但從來也沒有哪本書是這樣兒從我的筆尖流出來的。從第一天開始它幾乎就控制了我的生活。你知道嗎,我幾乎覺得另外的那些作品(尤其是《小丑回魂》)根本就是這部小說的預演。我不否認十五年來我把它束之高閣,從沒試圖再去想它。我是說,當然,我在艾德·弗爾曼出版在《奇幻與科幻》上的故事花了點兒心思,在唐·格蘭特出版的《槍俠》上花了更多的心思,可現在這種情況絕對從沒出現過,我甚至連做夢都在想這個故事。我常常想把酒戒了,可老實說,我幾乎害怕戒酒。我總是隱隱感覺到,靈感雖然不是從酒瓶子裡冒出來的,可有樣東西……

我承認我害怕,行了吧?我覺得有樣東西——說不清究竟是什麼——不想讓我寫完這本書,甚至從一開始就想阻撓我。我知道這太瘋狂(“就像斯蒂芬·金寫的小說,”他們會這麼說,哈哈),可感覺千真萬確。也許這本日記永遠不公開是件好事兒,如果大家真讀了,大概會徹底拋棄我。有誰會願意買一個精神錯亂的人的狂言囈語?

我打算把手頭這本叫做《三張牌》,我想。

一九八六年九月十九日

好了,《三張牌》終於寫完了。我喝了點兒酒、抽了點兒大麻,慶祝一番。接下來是什麼呢?呃,《小丑回魂》一個月左右就要面世,還有兩天就是我三十九歲的生日。老天,簡直不敢相信,好像一個禮拜以前我們還住在布里奇屯,孩子們才剛剛出生。

啊,他媽的。該停下來了。作家喝醉了有點兒想哭。

一九八七年六月十九日

今天從唐納德·格蘭特那兒拿到了第一本《三張牌》的作者樣書。封面真漂亮。我決定放手讓NAL出版社出版兩部《黑暗塔》系列的簡裝本——那些傢伙想要什麼就給他們吧。何苦那麼較真兒呢?

當然,我得喝點兒酒慶祝一下……反正想喝就喝,誰又需要什麼勞什子的藉口?

這是本兒好書,不過從很多方面來說我都覺得壓根兒就不是我寫的,只是從我的腦子裡流出來,就像嬰兒沒剪斷的臍帶。我想說的是,一陣輕風拂來,搖籃微微晃動。有時候我覺得這些東西沒一樣兒屬於我,我不過是薊犁的羅蘭僱的該死的打字員。我知道這個念頭蠢得不行,可我又有點兒相信。只不過也許羅蘭上頭也有老闆。是卡嗎?

有時看看我自己的生活真的會非常鬱悶:酒精,大麻,香菸,搞得我好像真的想弄死自己似的。又或許還有其他什麼……

一九八七年十月十九日

今晚我待在洛弗爾龜背大道的房子裡。我到這兒來,想好好思索一下我的生活方式。一定得有點兒改變,老天,否則我真的要發瘋,直到腦漿迸裂。

一定得有點兒改變。

以下剪報摘自北康維(N。H。)的《山之耳》日報,直接貼在作家日記當中。日期標為一九八八年四月十二日。

本地社會學家解密“時空闖客”傳言

作者:羅根·梅里爾

至少十年以來,白山地區一直籠罩在“時空闖客”的傳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