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不是做電腦的嗎,也有做手機?”米琪問。
“當然有了。”黃文斌說,當年黃文斌讀小學的時候數學比較好,就被拉去學電腦。那時候學校機房還要換拖鞋才能進,一上電腦課,就是一股腳丫子味。前排一堆win95,後面就是win31,還有些dos,在最後的角落裡面,就是幾臺蘋果。
那時候的蘋果,似乎是‘曾經輝煌,現在苟延殘喘’的代名詞,雖然蘋果電腦還在不斷的出,可都是小眾產品,別說買蘋果電腦的店,根本連用都沒什麼人,頂多就是出版行業做美工的有幾臺。
那時候誰也想不到,蘋果居然還能鹹魚翻身,成為世界市值最高的公司,不但蘋果手機風靡全球,連蘋果電腦都開始流行起來。可惜黃文斌不知道蘋果電腦的股票什麼時候升值最快,要不然去買蘋果股票也是一個很好的選擇。
“蘋果以前一直都是做電腦的,做手機不是本行吧?”米琪問,“銷路能好嗎?從來都沒有聽說過蘋果手機啊,我們這沒有,連港版都沒見過。”
2007年的話,蘋果應該是剛剛推出第一代手機,只在美國銷售,和一家很大的行動網路運營商簽了合同,踏出制霸手機市場的第一步。“不要看這些表面的東西,要看深層次。手機最重要的是什麼?不是技術指標,不是市場佔有率,而是使用方便。”
“您的這個n95,我看著就很方便啊,要是有錢的話,我也想買一個。”米琪說,“技術限制就是這樣,蘋果手機再好,能比諾基亞的好多少?現在諾基亞霸佔了大部分市場,還有索愛,飛利浦等等二線廠商,還有無數的三線四線廠子,根本就沒有多少市場餘額。蘋果手機要從頭開闢市場,很困難吧。”
那時候一般人都是這麼看的,誰也想不到蘋果能活生生殺出一條路來。“在walkman以前,誰能想到還可以開發便攜隨身聽呢。在蘋果以前,又有誰想得到組裝個人電腦。”黃文斌說。
“現在的手機也是便攜個人的啊。”米琪說,“蘋果還能怎麼變?”
還能怎麼變?蘋果把手機從消費品變成了奢侈品,變成了流行,從此時尚人士出門,再也用不著帶著手機,pda,mp3,相機,乃至於個人電腦。蘋果手機重新定義了智慧手機,開發了蘋果商店,擁有了幾十萬的應用,遊戲,娛樂,影音,乃至於工作。
黃文斌沒有用過蘋果,但他用的山寨機,也是模仿蘋果的形制,觸控式螢幕,直板大螢幕,裡面是一個個應用,直接點選就能開啟——其實要這麼看的話,我國流行一時的山寨機倒是智慧機的開路先鋒,可惜技術不足,最佳化太差,最後總沒能成氣候。
“一個產品,最重要的是創新。”黃文斌說,“喬布斯已經回到蘋果了,他們的創新一定會震驚世界。”
“現代產品依靠的是團隊,一個人再厲害,能有多大的影響?”米琪不信,“特別是手機這種高科技產品,螢幕,處理器,額……”米琪一時也想不起來手機裡面還有什麼部件,“反正需要很多人一起設計才能弄出來,個別天才,根本就不頂事。”
“這些都可以外包出去,”黃文斌說,“喬布斯只需要衡量哪一種螢幕好,哪一種處理器好,哪一種技術達到了要求,哪一種沒有,要是都沒有,就自己投錢去開發。然後把這些零件組合起來,進行最佳化,開發自己的作業系統,就是一臺能夠流行的手機。有天才,能看透顧客心理,取捨之間才能平衡。沒有天才,取捨不對,開發出來的就是沒人要的垃圾。”
“有這麼厲害嗎?”米琪半信半疑。
“當然有,你也是要創業的人,怎麼能這麼看不起天才呢。”黃文斌說,“總之先這樣吧,你好好學習網路銷售,同時還要關注科技發展,再留意著蘋果手機,就知道我沒有說大話了。”
這要求黃文斌自己也覺得未免太多了,光是網路銷售這一門學問,至少也得學習好幾個月。這一門新手和熟手差距挺遠的,黃文斌原來不懂,現在也沒空研究,制定出來的規範不免流於表面。
到現在為止,新招進來的人和原來飛蟲的人,工作效率還是相差很遠。所以黃文斌才把組別分那麼細,要是分少一些,做組長的全是原來飛蟲的人。現在分細了,每個組的人少,好歹新加進去的也能做小組負責人,又沒有副總或者主任之類的,誰也不比誰低,好歹沒那麼容易勾結到一起坑老闆。
可是這樣內部競爭會比較激烈,誰都想做小組負責人,誰都想自己成績好提成多,於是各自留手,就好像金庸描寫的江湖一樣,師傅教徒弟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