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警方事後拍攝的吧。
從背景上看,女人所躺著的地方是處於室內。
能看得到牆壁的影子。
因為光線和角度的原因,室內的模樣也沒能看得十分清楚。
但,以上的這些細節組合起來,已經能夠讓人知道一件事,就是這張照片是攝於女人將死或是剛死之時。
也就是說,這張照片是兇手自己親自拍攝下來的。
女人的死亡,室內,兇手拍攝,撿到照片的同學……
將這些串連起來,可以很快得到一張模糊的地圖。
不過地圖的方位還需要先弄清楚。
“陳有琳,你同學是在哪裡撿到這張照片的?”
陳有琳卻道:“不知道。”
席文禮默了一默。
再問:“那你同學是住在哪裡的,她什麼時候撿到交給你?”
陳有琳便說:“李曉蘭住的地方離我家好遠的,她是坐車子來的。是好久好久以前,她來我家玩的時候,送給我的。”
住的遠?那麼是在哪個方位呢?不過現在問陳有琳她也說不清楚。那便只有等明天陳有琳去上學的時候,席文禮便親自問一問吧。
話題聊畢,席文禮便讓陳有琳回房休息。而他自己則往窗外看了看,確定明天的天氣。
二十起命案都是發生在下雨天,只要不下雨,他還有時間慢慢的摸清對方的底。
次日早上,席文禮吃早餐的時候,林姨把他遞給她的手機還了過來。
“小禮,這裡面有一張新卡,你拿著,以後有什麼事可以及時打電話。阿姨的電話號碼和叔叔的電話號碼都存在裡面了。”
望著這部手機,席文禮有些意外。
他本意是把這手機當作租金還有置衣費送給林姨的。沒想到她收下後卻替他換了一張新卡,就還給他。
席文禮當下就想拒絕,可是話剛出口的時候,他又頓住了。因為他想到,也許他真的需要這一部手機。
“謝謝。”席文禮不是矯情的人,既然需要用,也就不做那些多餘的事,乾脆收下了。
林姨見他肯收,面上又掠過了一抹喜色。
在她和丈夫的心中,也許席文禮家中鉅變之後,在社會上磨礪過了一段時間,因此變得早熟,與別的孩子已經不一樣了。
他們不能再把席文禮單純的當做是一個七歲的孩子來看待,還需要把他當成十幾歲的大孩子來對待。
如此思想之後,林姨也放鬆了對席文禮的管制與擔憂。
要不是因為她實在喜歡這孩子,放心不下他,其實,就算席文禮要走,他們一家人也沒有什麼話好說的。
所以,林姨便把自己對席文禮的情緒,都壓了下去。
席文禮在拿起手機後,就問:“有琳的學校老師電話號碼是多少?”
林姨有些意外,“你要琳琳的老師電話做什麼?”
席文禮抬起眼:“問一個問題。”說到這他又不往下說了。
林姨便拿起了自己的手機,翻出了老師的電話號碼。
席文禮拔出了電話。
“喂,你好。我是陳有琳的……哥哥。”
席文禮一邊說一邊站起來走到了陽臺外面。
“是的,有琳說她有東西落在了她的同學李曉蘭的家裡了,我想請問一下李曉蘭同學的家地址是哪裡?”
“嗯嗯,好,謝謝。”
說完,他掛掉了電話。
青桐區菠蘿嶺十三街。
那個地方,有一個叫森林公園的地方,是第十七名受害者的屍體被發現之處。
難道,這張照片裡的女人,就是第十七名受害者的嗎?
席文禮立刻想回書房開啟電腦確認這個資訊。如果真是這樣,說不定兇手就住在菠蘿嶺一帶。
確定這一點之後,他只需要時常去菠蘿嶺逛逛就行了。尤其是在下雨的夜晚,只要那傢伙一現身,他多少能聞到他的氣味的。
席文禮想去使用書房,這時候他發現陳叔竟然沒有準備出門的打算。
“叔叔……”叫叔叔真是拗口,他明明實際年齡比任何一個活著的人類都大。“你不去上班嗎?”
“你叔叔今天休息。”林姨笑著替陳叔回答。
不出去啊,這樣的話,就得先申請電腦的使用許可了。
這事可真是不爽。如果是在自己的世界裡的話,席文禮就算沒有吸血族們伺候,也有一堆傭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