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就讓爾等逃走了!你且說說,這是什麼道理呀?”
“回大人的話,公子出來之後,我們就跟著走了,也沒有進雅間去看。而且,我們公子是個傻子,出來之後,也沒說話,我們也就不知道這件事情,如何能夠出首。再者說,大人派人來拿我們的時候,我們不都在簡陽縣裡面麼,也沒有出城不是,何來逃走一說。”這小廝振振有詞,絲毫不把姦殺人命之事,放在眼裡,處處都以公子是個傻子為藉口,彷彿自己這邊,一點過錯也沒用。
大明朝的法律,和現代也差不多,雖說殺人償命,當時傻子之類的精神病人,倘若殺人,都不至於丟掉性命,最高刑罰,也就是蹲幾年大牢,家裡賠償苦主一些錢,要是病人的家裡沒有錢,也就是將家屬揍上一頓,治一個管教不嚴,還算是比較人道的。
也就是這等人道的法律,令從古到今,有不少人鑽這等空子,犯案之後,裝瘋賣傻,逃避處罰。
“孔老兒的話你也聽到了,他說他的女兒在雅間內大聲呼救,你們為什麼不進去看看,反而還將他拉住,不讓他進去呢?這聲音,連酒樓的夥計都聽到了,你們不會聽不到吧?”吳如夢冷冷地問道。
“我家公子,腦子有病,我們以為跟那丫頭鬧著玩呢?再者說,一旦突然闖入,嚇壞我們公子,我們回去怎麼和我們家老爺交代呀。”
“好吧……”吳如夢微微一笑,說道:“咱們暫且不論你家公子是不是個傻子,但他姦殺人命一案,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