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才能夠實行。
這套議會法案實際上還是一套變相的等級法案,並維護著法蘭西慣有的貴族權利。
貴族議會的權力是凌駕於國民議會的權力之上,但是,這正是路易所希望的結果,因為只有在這種情況下,他才可以利用各方的矛盾,大玩權術,以此掌控兩大議會。
議會法案透過之後,又再透過了一份內閣法案。
內閣的大臣們必須由兩大議會中產生,國王擁有任命權,而兩大議會擁有彈劾權。其中,彈劾的程式被特別說明。必須首先由國民議會發起彈劾案,在三分之二透過後,交由貴族議會稽核,在貴族議會半數以上同意後,方能彈劾大臣。
內閣的官員被重新做了規劃。
在路易十四時期被廢除的首相官職被恢復,但作為政府常設官職,其任命權在國王手中,國王亦有權不任命首相。除首相外,內閣之中另有外交大臣、財政總監、司法大臣、陸軍大臣、海軍大臣、工商業大臣、宗教大臣七大臣。
時間到了8月中旬,法蘭西憲法和議會法案、內閣法案三份法案出爐了,同時要求廢黜路易十五,由路易加冕稱王的呼聲又響了起來。
與前次不同,這一次響起這一呼聲的卻是參加制憲會議的一大批人。起因是在這三份法案的內容上,因為這三份法案無一例外地確立了國王為國家最高統治著,且享有最高行政權。如此一來,路易現在的身份就頗為尷尬。法案若是透過,他這一攝政王的身份,便名不正言不順,因為在透過的法案上,並沒有攝政王一個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