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的洛城和白天不一樣,極有可能被打劫或者盜竊。而一旁的本地人都在冷眼旁觀。“他們也太冷血了吧?”羅琳娜還沒說完,柯銘就衝上前去,一腳踢在那個搶匪的腿上,將包奪了下來,極其利索地將他反制住。“銘哥不管走到哪,都改不了這愛管閒事的性格啊。”王正陽擔心劫匪有同夥,一直守護在柯銘身邊。 “不好意思,讓一讓,讓一讓。”警察很適時的出現在一旁,這讓他們懷疑他們並非剛剛趕到,而是壓根不想管這件事。“先生,是您將他打倒的嗎?”柯銘點了點頭,還沒等旁人說話,警察的手銬就戴在了手腕上:“不好意思,您現在涉嫌故意傷害,要跟我們走一趟。您有權保持沉默,但您所說的每一句話,都將成為呈堂證供。”不只是柯銘,周圍的人群都愣住了:這是赤裸裸地包庇啊。王正陽正欲上前理論,被柯銘暗示著按兵不動。“走吧,咱們就別浪費時間了。”正當這些身著綠衣的警員要帶走他時,被另一群人給攔了下來:“站住,不許走!”綠衣警察們也懵了,這群攔住他們的人正是警隊的政治部成員。“我們可是看完了全過程,這個先生是見義勇為,你們還想誣陷他,馬上交出武器,跟我們上車!” “柯銘,怎麼是你?”一個身穿西裝的矮個青年上前幫他解開了手銬。看著那熟悉的臉龐,柯銘在記憶中苦苦搜尋,這才想起來:“胡月,是你啊!” 胡月是柯銘兒時的摯友,從小生長於大澳的他第一次回到沿海,就被家鄉的風景給吸引了:與水泥森林繁多的洛城不同,這裡四處都能看見綠色的植被,而且居住環境遠比自己聽到的好。也就是那時,胡月認識了柯銘。二人年齡相仿,很快就打成了一片。胡月的身高矮小,一直是其他孩子欺負的物件,柯銘常常幫其解圍。這回,二人的身份卻反轉了過來。 “你的普通話比我們見面的時候好多了。”解開手銬後,柯銘握住了老友的雙手。“你就別笑我了,來洛城都不跟我說一聲,你太不夠意思了。”胡月仰著頭看向他,表情十分激動:“來來來,啥都別說,咱們去蘭桂坊喝一杯。順便體驗體驗洛城的夜生活。” 洛城的夜空被大大小小的霓虹燈裝扮了起來,街上的年輕人們很喜歡彰顯自己的興趣,或是五彩斑斕的頭髮,或是形式各異的服裝,加上時不時出現的怪異紋身,柯銘不禁開始搖頭:“洛城的年輕人都這麼標新立異麼?”胡月也覺得不忍直視:“現在這群新新人類,跟我們可不一樣了,他們總覺得自己是第一位的。有很多人還覺得自己一直是潮流的風向標,別人都是群土老帽。”再看看吧檯內身著西服的上班族們,簡直可以說是現實與朋克藝術結合的體。“來,柯銘,咱們好久不見了,喝一杯是必須的。”胡月很難得這麼激動,當場將杯中的去冰威士忌一飲而盡。“自從我上大學後,咱們倆就沒見過面了,”柯銘也仰頭喝下杯中的酒,繼續懷念過去:“你當年考上了警察學校,我有聽說過,但之後你小子就跟斷了線的風箏一樣,沒影了。誰知道老天安排我們今天重逢了。”胡月點了點頭:“你當年沒少幫我,沙頭門的鬼頭雄那夥人跟我們打球,擺明了是要欺負人。你可倒好,上去就敢一個打他們四五個。”說到這裡,柯銘自己也忍不住笑了起來:“那是我打他們?咱們倆被人打得眼睛都快睜不開了。後來鬼頭雄的媽找來了,才把我們倆給帶回去。”小時候的他們沒少挨欺負,但柯銘並不畏懼這些人,反而愈戰愈勇。“對了,你怎麼會進政治部的?”想到今天的行動,柯銘不禁多問了一句。 “別提了,現在有許多事情,廉記不好插手,只有我們政治部來做。就像今天抓你的那個巡警隊一樣,現在有計劃的針對外來人進行執法。”說到這裡,胡月也氣不打一處來:“這次,我們是盯上了其中一支隊伍,給其他人來個敲山震虎,希望能避免出現類似事件。”柯銘這才知道,這次行動不是針對某一個人,而是與洛城警隊都有關係。“來來來,咱們好久不見,不說其他的,繼續喝。”柯銘轉移了話題,與胡月繼續對飲。 第二天中午,宿醉的柯銘被一陣敲門聲給吵醒了。“誰啊?”慵懶的伸個懶腰,突然感覺右手扶著的位置觸感有點不一樣。“嗯,什麼情況?”他掀開被子一瞧,躺在自己身邊的赫然是個混血美女。 “嗯……”她翻了一個身,將被子抱在懷裡:“別吵我啦,好累……”本來還在宿醉的柯銘,聽到這慵懶的聲音,頓時就清醒了不少。看了一眼雙方的衣服還算完整,他長吁了一口氣,“小姐,小姐?”柯銘試探性的推了推她。“嗯……別喊啦,我再睡一會兒。”她反身又想睡下。“小姐!”他忍不住大喊了一聲,將美女嚇醒了。 “唔,早啊,親愛的。”聽到這句話,柯銘頓時嚇了一跳:“什麼親愛的?”美女眯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