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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應了。

孫國強給張大美打電話:“大美啊,你好。”

張大美:“什麼事?”

孫國強:“你有什麼事情不能跟我當面說,非得派那麼個律師呢?”

張大美:“我們沒有什麼可說的了,你要是有話可以直接對我的律師講,或者到法庭上對審判員講。”

孫國強:“這樣吧,我們最後再談一次好不好?如果你覺得確實沒必要再跟我談,那我也沒辦法,請你冷靜下來想一想,你真能輕輕鬆鬆地跟我離婚嗎?”

張大美:“你要怎麼樣?還有什麼好談的?你自己做出來的事你自己明白,我不想跟你談。”

孫國強:“這樣,我向你保證,我們最後再面對面地談一次,就你跟我兩個人,如果你仍然不願意原諒我,我保證立刻在你寫的離婚協議書上簽字,這總行了吧?”

張大美猶豫了,孫國強靜靜地等著,沒有催促她,他知道,這個時候如果催促她反而容易讓她反感、猜疑。果然,片刻張大美同意了:“好吧,你說在哪裡見面?”

孫國強:“晚上七點鐘,在江濱茶樓。”

張大美:“好,我去。”

孫國強結束通話電話,在地上轉了一圈,似乎有些猶豫,最終還是撥通了康復醫院的電話:“院長嗎?我是孫國強啊,我已經跟病人約好了,晚上七點鐘江濱茶樓,我們在那裡會面,好的,你們做好準備。”

江濱茶樓外面,康復醫院的救護車停在那裡,孫國強過來對院長說:“她可能一會就到,你們在這兒等著,我約她到茶樓會面,然後我把她領下來,你們看到她發作就動手。”

院長:“你放心吧孫副市長,我們就在這兒等著,你自己也小心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