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旁的旺仔翻了個白眼:怪不得昨晚上鬼鬼祟祟的下樓把蛋糕端房間了,原來是獨吞,幸好老子不愛吃蛋糕。
狂歌也不愛吃。
所以無所謂。
倒是紀仲,又說:“蛋糕很好吃,謝謝你。”
“我是你姐,應該的。”
紀仲喉頭一梗。
又不是親姐姐,值當總說麼。
雖然心頭不爽,他還是抬頭,朝她笑的燦爛:“姐姐真好。”
這甜膩膩的聲音,令旺仔打了一個哆嗦,差點起一身雞皮疙瘩:“這男人,好惡心。”
狂歌覺得,旺仔的愛好,可能真是雄性,還是那種剛直剛直的雄性。
“這幾天還有通告嗎?”
“沒有,想休息一週,等《天下》開機後直接進組。這一週打算教教我那徒兒,收了徒弟還沒教過他武術呢。”
“……”
紀仲巴巴望著她:“我這段時間在家裡快憋成神經病了,你既然沒工作,我們出去找個地方玩幾天好不好。”
人生短暫,怎麼能把生命浪費在玩上面呢!
但狂歌瞧著紀仲眼巴巴地表情,想到這傢伙可能真在房間裡被憋壞了。
索性點頭:“好吧,帶你去後院遛狗。”
紀仲:……
旺仔:……
遛狗是不可能的。
後院更不是紀仲的目標。
最終,狂歌開車,帶著狗子和紀仲,來了一趟說走就走的旅行。
一路風景無限,紀仲從傲嬌哈士奇變身小奶狗,時時刻刻都在和狂歌撒嬌:“姐,據說前面村子裡有棵百年梧桐樹,我們去看看好不好?”
有什麼好看的?
她一把錘子,都活了萬把年了,也沒覺得自己活那麼久有什麼稀奇的。
“沒興趣,不看。”
紀仲:“姐,去看看吧,咱們難得出來一趟,重要的不是看風景,是讓風景看我們,而且說不準梧桐樹下還有賣烤羊肉串的,到時候能買點吃啊。”
旺仔一聽,嗷嗚一聲。
“要去,必須去,百年梧桐樹算什麼,羊肉串才是正道。”
狂歌:“好吧。”
百年梧桐樹的兩截很粗壯的樹根暴露在外。
兩根又大又粗的樹根中間分離,上下兩邊合在一起,剛好像個心形,也因此成為情人旅遊的聖地。
梧桐樹的四周有好多小吃車,不僅有情人奶茶,就連羊肉串也都是情人款。
紀仲和狂歌站在樹下自拍了一張照片,這才心滿意足,帶著狂歌和旺仔去買羊肉串。
狂歌和旺仔啃羊肉串的時候,紀仲已經把照片發在了微博上。
備註耍了小心機,寫的是:他和她O(∩_∩)O~
狂歌問他:“腿還疼嗎?能不能繼續走路?要不把輪椅給你拿來。”
她真是關心自己啊,一定愛的深沉,紀仲笑著答她:“只是輕微的骨折,休養這麼久,已經好了,我沒事,不用輪椅。”
狂歌在神識中疑惑問旺仔:“有沒有發覺這男人說話娘氣了?”
完全像是把她當媽了般在撒嬌。
她看起來,像是他媽嗎?
旺仔:“男人都是些不成熟的破小孩,哎,所以說人類男性在退化的路上一去不復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