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教”出來的罪犯,不但一個個乖乖的,而且什麼都會承認,就算要他們說母豬會上樹,他們是他們的老子生下來的,他們也一定會同意。就這樣歷朝歷代所謂的“證詞”就有了,所謂的罪犯也罪名成立了,官員們一個個因為破案得力升官的升官,發財的發財。而無辜的老百姓被當成罪犯,殺頭的殺頭,坐牢的坐牢,弄得妻離子散、苦不堪言。
到了後來三班衙役發生了變化,主要是因為責任越來越重,職能細化後人手嚴重不足。到了明朝的時候,所謂的三班衙役已經不再是以前的所謂三班衙役。雖然名以上還是三班衙役,但是人數和職能上有了很大的區別。第一班還是“親隨”,主要負責縣衙長官和其他官員的安全。也負責縣衙內部的守衛和巡邏。但是他們是三班衙役中人數最少的一種,一般沒有什麼真材實料,只要可以嚇唬老百姓就可以了。第二班“拿人”,職能擴大了不少。不光要負責抓罪犯,還要負責看管罪犯、巡邏治安、調解小糾紛、升堂站班等等。其實這一班才是真正意義上的衙役捕快,負責維護全縣治安和公檢法。這一班的長官有三人,一個是負責治安和抓捕的捕頭,一個是負責審訊和看管犯人的典獄,還有一個是站班的班頭。所謂的“站班”,就是指大人升堂時兩邊站著的衙役。他們不但是代表朝廷的威儀,更是升堂官員的直接手下,執行著大人的各項號令,相當於現在法院的法警。班頭是這些站班的首領,也是起到承上啟下作用的人。一般有些本事的人都會賄賂到這個班頭,班頭在大堂上不但可以左右大人的審判,而且可以控制受刑人的傷害輕重。只要錢給夠了,就算堂上長官下令重打五十大板,罪犯也只會傷到皮肉而已。要是錢不給夠,或者是有人故意買通的話,就算只是打五板十板,也能讓受刑人終生殘疾甚至於一命嗚呼,這就是站班的衙役的手段和本事。第三班叫“役班”,意思是負責收稅和拉壯丁的衙役。這些人負責協助戶辦的人,在鄉下收稅和拉人服勞役。他們也有自己的本事,第一種本事就是多拿多要。到了鄉下他們就是朝廷和衙門的代表,不但態度蠻橫無理,而且要白吃白喝。不但要吃好喝好,還要白拿老百姓的東西。要是不給的話,他們輕者對老百姓拳打腳踢,重者誣陷當地老百姓抗稅不交,這是要抓起來坐牢的大罪。第二種本事就是“三大”,腳大、斛大、稱大。所謂的腳大意思是衙役們的腳有力,一腳踢出去特別使勁。朝廷收稅分兩種,第一種是收人頭稅,需要老百姓按自己家的人口收稅,交的是真金白銀,需要現錢交納。第二種是春秋兩季的糧稅,需要用糧食上繳。交糧食的時候,要把糧食放進官方指定的斛裡面稱重。衙役們總是把糧食倒得滿滿的,掉在地上的還有冒尖的糧食都要充公。這還不算完,倒滿了的斛還要狠狠地踢上一腳,灑出來的糧食也算公家的。不夠滿的話還要老百姓繼續往斛裡倒糧食,然後倒得滿滿的時候又踢上一腳。反覆幾次折騰之後,才給大家正式稱重。灑在地上的糧食,就是他們私下的勞動成果了。所謂的斛大,就是指他們私下修改官方的收糧工具,把斛暗中做大了,導致老百姓吃虧不少。但凡有老百姓懷疑斛的大小的時候,他們就會以懷疑朝廷,企圖煽|動老百姓抗稅為由把對方抓起來,逼得大家對此敢怒不敢言。所謂的稱大,就是在秤砣上做文章。大多數的衙門收稅的時候都有好幾套秤砣。收糧的時候用大秤砣代替規定的較小的秤砣,這樣一來老百姓要多交不少的稅糧。加上前面的腳大和斛大,每年老百姓至少要多交近三成的稅糧,這已經成為了一個慣例。當老百姓交納人頭稅的時候,衙役們就以老百姓手裡的銅錢不好收為理由,要老百姓換成碎銀交納人頭稅。兌換銅錢的錢莊和衙役們已經串通好了,不但在兌換的時候白銀成色上有問題,而且擅自改動銅錢和白銀的比例。一般來說官方的規定兌換價格是一兩上等白銀兌換二千文銅錢。可是到了真的兌換的時候,錢莊開出的價格一般都是一兩銀子兌換二千五到三千文銅錢。老百姓是敢怒不敢言,只好吃了這個虧。但是兌換來的銀子不是上等白銀,衙役們說要“折色”,也就是說要打折。成色好一點的**折,成點差一點的七八折,甚至於有的銀子說只有五成,就是說要打五折。再加上衙役在稱銀子的秤砣上也做了手腳,換上了較輕的秤砣,明明一斤的銀子稱起來不到十二兩,足足少了四分之一。古代一斤十六兩,“半斤八兩”的成語就是這麼來的。衙役們把老百姓的銅錢用官方的標準價格兌換成白銀,再從商家用上等白銀兌換成成色不足的次等白銀,再把這些次等白銀當做官方白銀兌換給老百姓,這樣一來一去每年幾乎可以賺一倍的錢。朝廷不吃虧,衙門也不吃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