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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夏拎著一口袋幹艾草回來,見寵物店門口停著一輛黑色的二手越野車,車頭癟進去一塊,車門上還帶著幾道明顯的刮痕。
明夏探頭往店裡看,見塗慶頂著一頭亂蓬蓬的頭髮蹲在倉鼠籠子前面吃煎餅,一邊喂自己,一邊把煎餅撕成小條喂倉鼠。從側面看過去,一人一鼠嚼東西的頻率竟然同步。
明夏啞然失笑,“回來了?車在哪裡刮的?”
“別提了,”塗慶有氣無力的說:“抄了個小路,那個難走喲……昨晚睡得好嗎?你頭一次在這邊過夜,說實話我還挺不放心的。”
塗慶長著一張娃娃臉,眼睛圓溜溜的。他認真說話的時候往往給人一種小孩子裝模作樣,故意模仿大人的感覺。
以前明夏班裡的女同學都說塗慶很萌,但是在見過這小子鑽進草叢裡抓蟲子、光著腳丫子坐在馬路牙子上喝啤酒之後,明夏就覺得所謂美女都有兩張面孔的話,放在塗慶身上也是適用的。
明夏有些出神,一時間不知道該如何理解塗慶這句不放心的話,遲疑了一下才說:“昨晚有人來檢查,看了看你的證件。別的事……怪我疏忽,讓一隻倉鼠跑出去了。”
“跑了?一整晚沒回來?不應該啊……”塗慶起身圍著倉鼠籠子轉悠了一圈,一抬頭看見明夏一臉糾結愧疚的表情,忙說:“哎,哎,不用著急。我這裡的寵物有一個算一個,都認路的。”
明夏,“……”
“真的,沒騙你。”塗慶對倉鼠的夜不歸宿並不是很在意,“這條街上的流浪貓流浪狗都認識它們,不會叼回去當宵夜的。而且天一黑這邊的街上就沒啥人了,不會被人撿走。等它浪夠了自己會跑回來的。”
以明夏有限的關於動物的常識來推敲,倉鼠是不大可能會認路的,但塗慶的態度如此篤定,讓明夏也不由得生出一點奢望來,或許那小東西真的會自己回家也不一定。
塗慶吃完煎餅,長長地伸了個懶腰,“哎喲不行了,腰要斷了,要補個覺……”話未說完突然僵住,皺著鼻子朝著明夏的方向聞了聞,“什麼味兒?”
明夏向後躲了一下,心裡簡直要惱羞成怒了,“誰知道你店裡藏了什麼髒東西。”其實仔細想想,他半夜醒來的時候就聞到了這股味道,不,還要往前推,昨晚關門之前店裡好像就有這種味道。
塗慶的眉頭皺了起來,狐疑的上下打量明夏,“店裡能有什麼東西……你到底上哪兒染這一身的騷味兒?”
明夏,“……注意措辭。”
塗慶圍著他轉了兩圈,發現了他拎在手裡的幹艾草,“畢老頭給的?”
“旁邊書店老闆給的,”明夏也不知道人家姓啥,“說讓煮了泡澡。”
“那就泡吧。”塗慶顯然對老幹部十分信賴,“畢老頭懂得多。人家以前是大學教授呢。”
塗慶家境不好,高中一畢業就出來打工討生活了,因此他十分推崇有學問的人。不過他這個“有學問”是有範圍的,特指文學素養深厚的人。像明夏這種學工業設計的,則完全不在此列。
因此很長一段時間裡,明夏都以為他是一位文學愛好者,直到某天在他床底下翻出一堆諸如《世界兵器發展史》、《亞洲古兵器圖解》、《世界權威槍械》、《歐洲戰爭史》……才恍然間明白這小子所謂的文學愛好也不過是葉公好龍。
兩個人正商量幾點煮艾草合適,就聽門外一個女人的聲音喊了起來,“小塗!你家的貓又搞事情!出來管管!”
明夏還在想會是哪一隻,塗慶已經心急火燎地竄出去了,一邊跑一邊嘴裡還唸叨,“我說我回來的時候美人那麼乖……根本就不科學嘛……”
明夏放下手裡的東西也跟了出去,見剛才還很冷清的大街上竟然冒出來不少人。幾個看上去眼熟的是附近開店的鄰居,還有一群剛從觀光大巴上下來的少男少女,都圍在廣場上那棵老梧桐樹下看熱鬧。
離得老遠明夏就看見美人站在一根粗壯的樹杈上,尾巴翹著,全身的毛毛都炸開,一副要跟誰拼命的架勢。它身邊聚集了不知多少隻大貓小貓,亂哄哄地上躥下跳。明夏不懂貓語,卻直覺這些貓被什麼東西嚇到了,一個個如臨大敵。
塗慶從人群裡擠了進去,柔聲細氣的喊了聲,“美人?”
美人看見他,全身炸起的毛毛似乎平復下來一些,然後它伸出爪子在樹杈上撥拉了兩下,將一塊什麼東西撥拉下來。
啪嗒一聲,那塊東西掉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