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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題。上任時刻,企業老闆說得明明白白,作為經理人的他可以全權處理一切事務,而且是當著全體中層經理以上人員的面,公開宣佈的。有了上方寶劍,他信心百倍地給大家發號施令,佈置任務,三令五申,發號令的時候老闆也在場,並沒有反對。可事後大家就是按兵不動,或軟磨硬抗。私下一打聽,人家說了:已經請示董事長啦,董事長不讓這麼幹,董事長另有指示……這下我的朋友衝冠一怒,掛印而去。人們多會認為這是老闆的錯,我倒覺得不盡然。錯還在這位經理人對權力的理解不夠。要權是對的,但他要得太早,用得過猛,自己反而被權力打懵了。

那麼作為職業經理人,該如何實實在在握到權杖,並行使權力呢?

權力是什麼?權力是幹成事情的必要條件,而不是充分條件。權杖用得過早,會導致孤軍深入,只有被消滅的份。權杖用得過猛,一定會折的,更何況空降經理人,相對於原有力量處於弱勢,如此剛性地使用權杖,只能使自己傷痕累累,敗下陣來。其實,老闆放權就應該是一個逐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