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新的村落迅速出現。這些擁有 20 到 50 農戶的新村落,接納了來自北方
各省的移民,並向他們提供了種植大豆和糧食的機會。往南在南滿和遼東半
島丘陵起伏的鄉村和貧瘠的沙土地上,村莊就更多了,有些相距僅半英里。
這些村莊也較大,有時多達 100 戶,是在一個世紀以前形成的。旅行者向南
走去,穿過華北平原——這是一片廣袤而肥沃的地區,儘管有嚴寒酷暑,在
夏季旱魔不時肆虐——看到的是大量的村落。在 19 世紀 90 年代,美國傳教
士阿瑟?H.史密斯估計,這一地區典型的村莊有 80 戶。但是在河北一個方圓
⑤ 實業部:《農業經營續篇》,第 88—89 頁。
⑥ 卜凱:《中國土地的利用》,第 293—294、291、306、297、295 頁。
① 滿鐵上海事務所調查室:《江蘇省松江縣農村實態調查報告書》,第 158 頁。
三英里的地方,他發現有“64 個村莊,最小的有 30 戶,最大的超過 1000 戶
而平均則是 188 戶”。①幾十年後,中國學者研究平漢鐵路線上北平以南的定
縣時發現,一個村莊平均有 150 戶,大約有 70000 人居住在 453 個村裡。②
在華中東部稻麥區,氣候較暖,雨量變化不大,土壤略帶酸性——這些
條件對較高的作物產量有利。到 1933—1934 年,這裡能看到成千上萬個村莊
麇集在一塊塊的河灣處,或在一條溪河邊的高地上。村落的規模比淮河以北
的要小。在江蘇 4 個縣,27 個村平均每村 31 戶;在浙江 4 個縣,31 個村平
均每村 39 戶。①在最東南端的廣東省,地處熱帶,農民能種植水果,從事養
魚業,除栽培水稻外,還有大量不同種類的作物;而水稻在許多地區可一年
兩熟。在很偏僻的地區,如毗鄰今日香港的新界以南的島嶼上,有些村莊僅
有 20 到 40 戶;大多數不及 20 戶。②在人口較為稠密的地區例如高要,20 世
紀 30 年代早期一次調查說,有許多村莊超過了 200 戶。然而,農戶數的變化
幅度是很大的:對 5000 個村莊抽樣調查表明,有的社群只有 22 家,而最大
的村社則有 927 戶。這個變化幅度與華北平原上的村社相當。③在江西、湖南、
四川和雲南各省,村莊規模的差異和無規則大致類似。在華中和西南的一些
新的居住區,村的規模與中國傳統農業區——珠江三角洲、福建的閩江流域、
長江三角洲和華北平原——的中心地帶較為古老的、較大的村社相比,看來
要小一些。在村社建立超過一個世紀的地方,儘管村的規模不盡相同,但大
多數都很小,彼此相距僅一投石之遙。很多村社十分緊湊,各戶密集在一起;
只是在四川的部分地區,農戶之間才有一定的距離。
農村的上層人物
每個村莊都有出身於富裕家庭的上層人物,他們擁有土地,在村莊事務
中起著領導作用。有些村莊,實際上所有的土地可能屬於一個或兩個這樣的
家庭。在河北密雲縣的小營村,王家和周家擁有該村 83%的土地。在山東曹
縣的高魏莊,魏家擁有村裡 6000 畝土地中的 5700 畝。陝西米脂縣楊家溝的
馬家,擁有該村 90%的土地。江蘇蕭縣的長安村由六個小村子組成;其中之
一由一家控制了所有的土地。①
在其他的村莊裡,大多數土地可能屬於地主的代理人(租棧),或者是
屬於住在別村的一個富裕家庭,更典型的是住在市鎮上。1935 年在安徽旅行
的一位中國學者,報告了一個非在鄉地主的例項:
距縣城(阜陽)幾公里遠的一個村莊住的主要是佃戶,他們的稻田被細分為小塊。如果再
往前走,就會發現自耕農的數量在增加。據這些佃戶說,離縣城最近的土地是屬於住在那裡的
商人的,他們每人擁有幾百畝土地。當我們進一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