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hn也沒打算否認——Sherlock是對的,一如往常——想安定下來,yes;隨便什麼人都可以,no。自己動了與Sarah安定下來的念頭並非是因為開始想要追求一種平靜的生活,而是因為他愛她。所以他只是沉默了幾秒,隨即點了點頭:“是的。”
但Sherlock的下一個動作是John無論如何也沒有預料到的——他突然迅速地傾身而前,保持著微微側頭的姿勢,唇角印上他的唇,而後像剛剛一樣流暢而優雅地擦過John身邊,走進廚房自己倒了杯水,喝了兩口,又一陣風似地走出廚房,邊走邊放下挽起的襯衫袖口,隨手拿過椅背上搭的西裝外套,望向廚房門口仍回不過神來的人,擠出個慣常那樣的、有些諷刺、又有些孩子氣的假笑:“不用等我吃晚飯。”
“哦……”John艱難地想起Mycroft方才來訪的目的正是要提醒Sherlock晚上準時參與家庭聚餐——他剛剛是不是吻了他??
禮拜六,一個多適合溫馨的家庭聚餐的日子——他剛剛他媽的是不是吻了他?!
或許那也算不上一個吻,短暫的,甚至比一秒鐘更短,簡單的雙唇相貼,稍沾即離……但John能感到,感到自己唇角有未乾的水漬,而對方的嘴唇乾燥……
他該不是真的那麼想喝水吧……吻……不,即使他不叫Sherlock Holmes,不懂什麼演繹法推理,但用腳趾頭想也知道一定不是……吻……冰箱裡有下午去超市時,順便繞路去隔街那家中國餐館買的外賣……吻……雙人份煎餃……吻……或許該給他留幾個煎餃做夜宵,鑑於據說在Holmes家的聚會餐桌上,嘴巴的唯一用途只是用來上演一場了無新意的唇槍舌戰……吻……唇槍舌戰……吻。
Sherlock將西裝外套搭在肘彎,蹬蹬地走下樓梯,富有韻律的腳步聲漸行漸遠。
John立在廚房門口,像臺散熱不良又同時跑了太多程式的膝上型電腦,徹底宕機了。
非常感謝大人們的回覆,無以回報,唯有更新=3=
PS,嚴重感謝JZLucifer大人指出的冷氣機BUG,已修改
二
Hi,大家晚上好!你們今天過得好嗎?我過得很好,除了兩個小時前被一個男人親了一口以外。
不,我不怕被男人親,正如你們所知,我可是個入侵過阿富汗的純爺們兒,再說一個吻總比一發子彈要親切得多。
不,我不是Gay,這個禮拜第三次告訴你們了,我不是Gay。
晚飯吃了煎餃,也是這個禮拜的第三次。
對了,我有提過嗎?親了我那哥們兒你們大約也認識,叫做Sherlock Holmes。
John坐在電腦前,望著空蕩蕩的部落格鍵入頁面發呆,最終一個字一個字地敲道:
晚飯吃了煎餃,Sherlock回家吃飯了,這個禮拜也沒什麼新案子。
“LOL,my dear brother,你的部落格可越來越有家居氣息了。”
日誌發出沒一會兒就有了回覆,令John嚴重懷疑他老姐是不是每隔五分鐘就拿出手機重新整理一下自己的部落格頁面。但是今天他懶得去警告她:Harry,你已經三十六歲了,拜託你能不能別再用什麼LOL了。
John什麼都懶得再說,啪地合死電腦。
John承認假如是別的什麼人對自己這麼做,他絕對不會像現在這樣心煩意亂。事實上只會有兩種反應:當做朋友間善意的作弄,或者是陌生人噁心的騷擾,前者可付諸一笑,後者可飽以老拳。
但Sherlock不是“別的什麼人”,當然他有時的確很愛作弄人——至於是不是善意的則要看物件——可還從沒見過他為了作弄人把自己也搭進去。
John的意思是,接吻,這總是一件雙方面的事兒吧,Sherlock才不會為了作弄他把自己也搭進來。
那麼到底是為什麼?John把自己扔到床上,雙臂枕在腦後,望著天花板跟自己說:你得想想,例如假裝自己是Sherlock Holmes什麼的,用他那個該死的演繹推理法好好想想。
可惜就推理能力而言,John始終達不到同居人那種匪夷所思的程度,只能翻出簡化過的三段論將就著用用——
大前提:自己動了與Sarah安定下來的念頭
小前提:Sherlock看出來了
結論:Sherl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