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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變態拿著照片舉到我眼前。

“你以前是搞攝影的?”

說實話,照片質量不錯,就是內容太不正常。

“我以前是記者。”

“那些瓶子裡的也是你的愛好?”

那些泡在瓶子裡的手啊腳啊什麼的可比拍棒棒糖照片難多了。

“當年被抓的不是我,是一個替死鬼。我想先避避風頭就暫時分心了,那些東西原本是那個替死鬼的。”變態也不隱瞞都說了出來,“不過我一直都在等你的出現。”

“你太執著了吧。”

不過一般這樣的人都擁有有常人難以想象的熱情,這種熱情用在歪門邪道上那就是個悲劇,這種悲劇一直持續下去就成了慘劇。

“如果不是你失憶,我們很早就能像現在這樣了。”變態看了看智秀,“當年我有些後悔沒有‘認識’你的女同學,現在看來你吃糖的樣子也挺吸引我的,我們彼此都可以滿足對方的心願。”

老天啊,我還真要感謝您讓我失憶了。

“那你怎麼知道我失憶,怎麼知道我又恢復了?”

其實我還沒有完全恢復。

他不說話,這個問題其實也是多問,他想要達到目的,自然有辦法。

“你能再讓我看看你的臉嗎?”

我聽見自己呼吸變快,這個要求不知道他願不願意,我心裡反覆躊躇著接下去的行動。

“至少我要記住殺我的人的臉,死得不冤枉。”

他不說話,我也看不清他的表情,於是我又冒險補充一句。

“你是第一個看到我臉的人,你會死得很榮幸。”

他把臉湊過來,我說你要蹲下來,靠近燈泡才行,我眼睛不好。他倒是沒有不願意,照我說得做。我知道他不是笨,他是太有把握,而且如果我要是動什麼對他不利的念頭一定會死得很慘。

這麼想著我更加沒底了,但是我必須冒險一搏。我嘴裡的棒棒糖動了動,我嘴裡的是貨真價實的可樂味棒棒糖,已經吃得差不多了,白色的棒子可以伸出很外面了,我舌頭一頂,棒子朝上。

就在變態把臉定格在與我同一視平線的位置時,我使盡全力撞上去,棒子戳入了他的左眼。

變態大叫一聲向後退去,我也迅速向後翻到,他本來往我這邊揮掃拳頭也撲空了,之後他在房間裡亂轉。

剛才變態沒進來前我已經試過這椅子能搖動,但是我不能真的實驗完整,剛才的動作沒有練習過但很有效率,真是萬分慶幸。

變態的血不停地流,估計非常地疼,現在高峰期還沒過,顧不了我。而我體力消耗太多,倒在地上沒力氣再動了,只能趁機休息一會兒。

我看了一眼智秀,他怎麼還不醒,睡得太久了。

變態扶著牆掙扎了一會兒,憤怒地在地上摸索著什麼。

我雖然看不清楚他的臉,但是我似乎可以看到他身上燃燒著憤恨的火焰,那是我點燃的。

變態拾起一樣東西,摩擦地面的聲音讓人感覺沉重,大事不妙,我想起了剛才的錘子,也許是比錘子更具殺傷力的工具。

變態朝我這裡踉蹌了幾步,我努力想移動,誰知他立馬把矛頭指向智秀。

“不要!”

眼看一把長柄斧就要朝智秀身上劈下去,我的血液沸騰了,我感覺自己可以撐開繩索頓時肌肉發達。可惜那是做夢,這麼亂使勁只會讓自己青筋暴起,血管破裂。

那麼關鍵的時刻我想起了一些事,我情不自禁跟著自己的回憶走遠了。

我把照片往老姐臉上砸。

“誰把這些放在我房間裡的?!”

我抓住老姐頭髮,她怎麼也甩不開我。

“我的照片呢?我的照片呢?!”

我歇斯底里地反覆折磨著家裡人,一會兒說要扔掉,一會兒又拼命找。

最後老姐告訴我一個方法,我不理她,但是後來我情緒比較穩定的時候照著做了。

那些照片我藏在校服的衣袋裡,還有鞋盒裡。

鞋盒裡是當日在樓頂上拍下顧心怡吃棒棒糖的照片,還有準備時的照片,還有一些,是她的手,她拿著棒棒糖的手,還有一些日常中的各種姿勢。還有一樣東西也很重要,那就是相機,我去救顧心怡的時候相機脫了手就這麼摔壞了。

衣袋裡的是顧心怡拍的,她去世之後她父母把這些照片給我,說是已經沒有用了。我說可以燒給她,他們的表情像是我要吃了他們一樣堅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