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朋友變成了莫逆。凡是該往冠家送的黃油,罐頭,與白蘭地,都送到那個朋友的家中去。這樣,他分到了一小股特權,承辦一千套軍衣。得到這點特權之後,他十分虔敬的作了禮拜,領了聖餐,並且獻了五角錢,(平日作禮拜,他只獻一角,)感謝上帝。然後,他決定找長順合作,因為在全衚衕之中只有長順最誠實,而且和他有來往。
約翰的辦法是這樣的:他先預支一點錢,作為資本。然後,他教長順去收買破布,破衣服,和爛紙。破衣服若是棉的,便將棉花抽出來,整理好再賣出去。賣舊棉花的利錢,他和長順三七分賬;他七成,長順三成。這不大公平,但是他以為長順既是個孩子,當然不能和一個成人,況且是世襲基督徒,平分秋色。把破布破衣服買來,須由長順洗刷乾淨,而後拼到一塊——“你的外婆總會作這個的,找小崔寡婦幫幫忙也行;總之,這是你的事,你怎辦怎好。”拼好了破布,把爛紙絮在裡面——“紙不要弄平了,那既費料子,又顯著單薄,頂好就那麼團團著放進去,好顯出很厚實;分量也輕,省腳力。”絮好,粗枝大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