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只能非常粗糙地反映更為複雜的現實,而農民是在這個現實中看到自己
的。③儘管有共產黨的階級鬥爭的觀念,儘管農村中窮人對那些剝削他們的人
的怨恨確實存在,但社群團結的牢固傳統、社會調和的習俗以及宿命論的對
現實的接受都阻礙著激進行動。對共產黨人定為“地主”、“富農”或乾脆
就是“封建分子”的那些人採取任性的措施很可能嚇倒普通農民,他們或許
害怕下次會輪到他們,儘管保證不會。識字的和受過教育的人也群集在這些
下層農村精英中,如果黨想補充能夠處理日常行政事務的地方幹部,許多就
得來自這些人群。最後,共產黨人認識到,粗暴待遇的訊息會傳播到其他地
區,使他們的滲透以及與鄉紳的統一戰線更加困難。
到盧溝橋事變兩週年時,中國共產黨人處於前所未有的地位。這一運動
以前曾兩次迅速發展,又兩次瀕臨絕境。這兩次是 1927 年第一次統一戰線的
血腥解體和 1934—1935 年長征的艱辛,倖存者們精心照料著革命的火種,並
耐心地使它們恢復活力。現在,由於戰爭,共產黨人更強大了,分佈更廣了,
軍隊、地區和追隨者遍佈華北和華中。領導層比過去更團結,不再只有一個
像上海或江西蘇區那樣的統治中心,在那裡共產黨人可能受到致命的打擊。
從 1927 年和 1935 年的情景觀察,中共力量的成長給人留下了深刻的印
象。但與國民黨人及其追隨者的力量比、或與日軍和偽軍比,也與這些新區
的廣大空間和社會複雜性比,中共力量的這種成長顯得更為有限。它能經受
住第三次大挑戰嗎?
① 林邁可:《晉察冀邊區稅制》,第 3 頁。
② 片岡鐵哉:《中國的抗戰與革命》,第 129—132 頁。
③ 標準簡化分類如下:地主:全靠地租和其他收入為生,自己不勞動。富農:參加農業或其他勞動,有多
餘土地出租。中農:自給自足的土地所有者和經營者,既不租入土地也不租出土地。貧農:有一些土地,
不足以養全家,租入土地彌補。佃農:沒有土地,但有受到承認的耕種(年度、長期或永久)他人所有土
地的權利,付所耕種的全部土地的地租。工人:僱工,或當長工,或當按日、周等訂約的短工。
共產黨人很知道這個分類與五花八門的土地租佃方式不符合(見本書第
5 章)。一些很貧窮的農民因年老或不健康不能耕種土地而把全部自有土地
出租。佃農有時也是地主,不擁有自己名下的土地,但靠轉租土地地租為生。
因此,在劃分農民成分時,地方幹部也強調收入/消費水平、生活方式以及與
共產黨政策合作的程度。
Ⅱ戰爭中期,1939—1943 年
1939 年初戰爭開始轉入第二階段,這是 1938 年末毛在六中全會上所預
見的相持的結果。毛曾預言,在這個持久的“新階段”,抵抗力量(當然主
要指共產黨領導的力量)將成長壯大。其實這筆帳並不那麼單純。在山東和
華中建立了新的根據地,但在華北許多地區人力和丁口因日本的強化治安而
喪失。根據地經濟面臨嚴重問題,農民所受的苦難比任何時候都重。
相持階段有兩個方面。第一個方面是國民黨對共產黨的擴張越來越惱
怒,共產黨的擴張與他們自己的損失呈鮮明對比。當國民黨人正被趕出他們
擁有最大財富和最高權力的長江中下游地區並在這一過程中喪失了精銳部隊
時,中國共產黨卻正在滲入日軍戰線後面的廣闊農村,在那片土地上擴張勢
力並贏得民眾的支援。
第二個方面是日本人想要(並且需要)鞏固他們名義上已征服的地區,
並從中得到經濟利益。歸根到底,發動中國事變的理由是利用中國的勞力和
資源來增強日本的力量,而不是在中國的廣闊領土上耗盡其財富。
一個日軍陸軍上校悲嘆道:“為什麼,唉,為什麼,在我們已經達到最
初目的後,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