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是給韓琦的,“給韓琦”這一點,很重要。
第二天下午,甘奇帶著五萬貫錢來了,一個個大箱子從車上卸了下來,就卸在政事堂衙門之外。
甘奇又再次見到的韓琦,今日的韓琦,面色好看多了。
甘奇恭恭敬敬走到韓琦面前,拿出一張紙,開口說道:“韓相公,還請在此簽字畫押。”
韓琦低頭看了一眼,問道:“何物?”
“一個字據,五萬貫實在不是小數目,到時候有人來問錢財去向,也當有個證明,好與那些捐款的善人去解釋,所以還請韓相公在此簽字畫押,為學生證明一下。”甘奇說道。
韓琦把紙張接過來看了看,還真就是一個簡簡單單的證明,證明慈善基金會給了五萬貫救災現款到政事堂,韓琦親自接手。
甘奇是怕惹事,怕解釋不清楚,韓琦笑了笑道:“你倒是謹慎,就算沒有這字據,有人問你錢財去向,本相還能不認了不成?”
甘奇倒是沒有怕這一點,不過韓琦還提醒了甘奇,萬一到時候韓琦真的不認賬了呢?韓琦說不定還真做得出這種事情。或者是承認拿了錢,但是不承認拿了五萬,只認拿了三萬或者四萬,如此坑一下甘奇,也不過是韓琦一句話的事情。
“相公多慮了,五萬貫之數甚巨,學生萬萬不敢疏忽。”甘奇解釋著。
韓琦大概是認為自己知道甘奇心中的一點小九九,倒也不在意,回頭取了筆,簽名其上,還加蓋紅印。
如此,輕輕鬆鬆,五萬貫到手。
甘奇帶著字據出門,留下五萬貫,上車回家,心情也極好,好好把字據疊好,收入懷中,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