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四二三頁一七行史記曰周敬王十九年鄭伐負黍按:殿本考證齊召南謂按周本紀無此文。年表是周威烈王十九年鄭敗韓於負黍,時鄭潰Ч���輳��昂疃�暌病S職矗骸胺ァ痺�貳按�保�陡惱��
三四二三頁一七行遇許由於負黍*(山)*據集解引惠棟說刪。
三四二四頁五行新息*'侯'*國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國”上當有“侯”字,馬援所封。今據補。按:集解又引馬與龍說,謂光武封朱浮為侯,在馬援前,見浮傳。
三四二四頁六行□強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說文“□”作“濦”,雲“濦水出陽城少室山,東入潁”。
三四二四頁六行*'有'*道亭故國張森楷校勘記謂“道”上當有“有”字,各本皆脫,蓋道是國,道亭非國也。按:張說是,今據補。
三四二四頁七行安城侯國按:前志作“安成”。錢大昕謂銚期封安成侯,即此安城也。光武又封劉賜為安成侯。
三四二四頁八行慎陽集解引惠棟說,謂索隱、路史引司馬志皆作“滇陽”。前志作“慎陽”,闞駰雲合作“滇”。今按:前書師古注謂“慎”字本作“滇”,音真,後誤為“慎”耳。
三四二五頁一行有*(摯)**'□'*亭見說文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摯”當作“□”。
說文“汝南平輿縣有□亭”,讀若晉。今據改。
三四二五頁六行縣有葛陂鄉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葛陂”一作“葛陵”。
三四二五頁六行民謂之楚王岑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水經汝水注作“楚王琴”,雲楚人謂頉曰琴也。
三四二五頁七行輒頹壞*'填'*厭集解引惠棟說,謂諸本脫“填”字。今據補。
三四二五頁九行縣東有桑裡亭按:今杜注云“郎陵縣東南有桑裡”,不言“亭”。
三四二五頁一二行無忌說魏安僖王按:“無”原鬥“元”,徑改正。
三四二五頁一三行鮦陽南有繁陽亭按:今杜注云“繁陽,楚地,在汝南鮦陽縣南”,不言“亭”。
三四二五頁一四行史記楚封王孫勝白公按:下引杜注,“史記”疑“左傳”之誤。
杜注見左哀十六年。
三四二五頁一四行曪信縣有白亭按:左傳哀十六年杜注“曪信縣”下有“西南”二字。
三四二六頁七行谷熟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熟”當作“孰”。
三四二六頁七行覸按:前志作“傿”。
三四二六頁八行薄故屬山陽*'湯'*所都殿本考證齊召南謂案“山陽”下脫“湯”字。薄與亳通,前書臣瓚注“薄,湯所都”是也。今據改。
三四二六頁一四行邾人懸公冑於魚門按:殿本考證齊召南謂睢陽宋國,不應有邾城門事。此亦錯簡,當在“魯國騶本邾國”下。
三四二六頁一五行杜預曰有梁亭按:今杜注云“睢陽縣東有地名揚梁”。
三四二七頁四行左傳宋萬殺宋閔公於蒙澤按:柳從辰雲左傳“殺”作“弒”,無“宋”字。校補謂今案注引左傳文往往有增損字句處,章懷注亦然。“弒”多改“殺”,則有所避忌也。
三四二七頁八行*(左傳)**'杜預'*曰在縣東北集解王先謙謂“左傳”二字應作“杜預”,見桓十三年注,諸本皆誤。今據改。
三四二七頁九行杜預曰蒙縣西北有薄城按:杜注見莊十二年,“薄”作“亳”。
三四二七頁一0行秦泗*(川)**'水'*郡殿本考證謂“川”何焯校本改“水”。集解引惠棟說,謂“川”當作“水”。今據改。
三四二七頁一五行公丘本*(膠)**'滕'*國據殿本改。按:前志亦云“故滕國”。
三四二七頁一六行虹按:汲本作“紅”。前志作“□”,音貢。
三四二八頁三行左傳定八年鄭伐許按:定八年無鄭伐許事,疑有誤。
三四二八頁一七行襄二十年盟於澶淵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春秋之澶淵,杜雲在頓丘縣南,劉昭以杼秋之澶淵當之,非也。
三四二九頁一行戶十一萬二千六百五十三口百五十四萬七千五百七十二張森楷校勘記謂每戶十三四人,戶少口多,毋乃不倫?今按:惠棟補註前引李心傳雲,西漢戶口至盛之時,率以十戶為四十八口有奇,東漢戶口率以十戶為五十二口,此必有誤。
三四二九頁六行*(潱В�**'邛'*有旨苕據集解本改。
三四二九頁七行*(楚)**'追'*項籍至固陵據汲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