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
張宇被氣個半死,到現在他才發現,自己被玩了。
“你不配合,就進監獄待著,看你要待到什麼時候!”
任風平靜說道,“你也不用威脅我,相關法律我也知道一點。‘《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三條,公安機關拘留人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你還有二十一小時。”
張宇沒脾氣了,這個傢伙真讓人頭痛。
“帶下去,帶下去,關起來!”
等到任風下去,張宇皺著眉,想起之前任風那種視死如歸的氣勢,還真是將他嚇到了,這要是出了人命,他整個人還有警局的領導都得賠進去,而且最關鍵的是,他沒拘留證,這要是被挖出來,自己這份飯碗都保不住。
算了,希望這件事不會鬧大,錄供也是有一份保險,明天就將他放了,算是給點小教訓。
張宇決定了,看了下時間,便是準備下班了。
他前腳剛走,就有兩個記者上門了。
任風正坐在房間裡呢,他倒是不擔心,臉上平靜得很,當時在場那麼多人,甚至還有一些人都拍了照、錄了影片,這件事就不信他們壓得下來。
至於之前在審訊裡的東西,兌換商城裡就連司法都能兌換,裡面東西查得清清楚楚。
時間一分一秒過去,足足過了幾個小時,都到晚上了。
就在這時,房門咔嚓一下,被開啟了。
“你是任風?”
任風抬頭,卻見到有兩個人正站在面前。
“我是,你們是?”
“我們是《長沙時報》的記者,從陳燕那裡聽了你的事情,特意來了解一下情況。”一個記者開口說道,“任校長你聲音小點,我們好不容易才說服了一個警察進來。”
陳燕?
任風想起了今天下午幫自己說話的那位主持人。
“任校長,你能複述一下當時的情況嗎?”
“當時我見到那個女人想要進去,她沒有出入證,被武警給攔下了,武警說了好幾次需要出入證,第三次攔下的時候,那女人就罵人了,罵那武警是狗,更是一腳踢在了武警的褲襠。”
“武警雖然倒地,卻仍然用手抓著對方,那女人就用包繼續毆打武警,我看不下去了,這就出手幫忙了。”
任風將事情原原本本地說了出來,其中一個記者,更是在一旁用手機拍攝。
“什麼?你的意思是那警察不分青紅皂白就將你扣押起來了,也沒問原因?”一個記者不可思議地看著任風。
“是,並且從扣押到現在,也沒有審問,更沒有人送飯。”
一個記者眼中已經有了怒火:“太過分了,警察是人民公器,他怎麼能這樣?”
“當時現場有人能作證嗎?”
“有的,我記得很多人都拍照了。”
一番採訪很快就是結束了,其實也沒什麼問題,不過是核實而已。
“你這種情況是見義勇為然後被誣陷,還進了派出所,我能問一下,你現在心裡的感受嗎?”
任風搖了搖頭:“我沒什麼感受,我現在只要對方的道歉。”
“道歉?”
“是,如果沒有道歉,那麼我寧可不出去。”
兩個記者面面相覷,一個記者問道:“任校長,你這是寧願坐牢也要他們的道歉?這是為了什麼?”
為了什麼?
任風笑了起來。
“為了免於恐懼的公平。”
那兩個記者一愣,而又是聽任風說道:
“為了免於恐懼的公平,
我願
把這牢底坐穿!”
“我是天生的叛逆者,我要把這顛倒的乾坤扭轉!”
“我要把這不合理的一切打翻!”
“今天,我坐牢了。”
“但坐牢又有什麼希罕?”
“為了免於恐懼的公平!”
“我願
把這牢底坐穿。”
這是一首詩?
兩個記者,眼中透露出震驚!
第57章 放人!
這一首詩,是他那個世界中國革命年代,烈士何敬平在國民黨渣滓洞集中營寫下的!
1948年4月5日,因叛徒出賣,何敬平被特務逮捕,囚禁於渣滓洞監獄,但即使如此,何敬平也沒有放棄,而是在獄中和獄友成立詩社,用戰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