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很小的時候,我認識一個小小的女孩,我們喜悅歡笑,我們兩小無猜,我們不知道什麼叫憂愁,更不知道什麼叫悲哀,我們常常兩相依偎,互訴情懷,她說但願長相聚首,不再分開!我說永遠生死相許,千年萬載!孩子們的夢想太多,成人的世界來得太快!有一天來了一個陌生人,他告訴她海的那邊有個黃金世界!於是他們跨上了一隻銀翅的大鳥,直飛向遙遠的,遙遠的海外!從此我失去了我的夢想,日復一日,品嚐著成人的無奈!我對她沒有怨恨,更沒有責怪,我只是懷念著,懷念著:我生命裡那個小小的女孩!”
碧菡端著小酒杯,傾聽著陳元那憂鬱的嗓音,唱著那支《一個小女孩》。這支歌她已經聽了不知道多少次了,因為陳元每晚都要唱它。她還記得她剛來藍風的時候,那個年輕的、不會笑的孩子,陳元,就吸引了她的注意,因為他總在唱這支歌。然後,有一夜,外面下著傾盆大雨,舞廳裡的生意清淡,陳元坐到她身邊來,他們一起喝了一點酒,兩人都有點兒薄醉。她問他:“為什麼永遠唱這支歌?”
“因為這就是我的故事。”他坦白的說。“一個很平凡的故事,是不是?這時代的年輕人,每個人都可能碰到的故事,是不是?”
“是的,”她說,迷迷茫茫的啜著酒。“你有你的故事,我有我的故事,你的故事並不希奇,我的故事卻非常希奇。兩種不同的故事,居然會發生在一個相同的時代裡。這是一個很希奇的時代!”
“告訴我你的故事。”陳元說。
於是她說了,她托出了她的故事,原原本本的。她說,只因為酒,因為天雨,因為寂寞,因為陳元有一副憂鬱的嗓音。
說完了,陳元望著她:“你還在愛你那個姐夫,是嗎?”
她點點頭,看著他。
“你呢?”她反問:“還在愛你那個小小的女孩?”
他也點點頭。
從此,她和陳元成了好朋友。每晚“下班”後,陳元常常送她回她的住所──一間租來的套房。她也會留他小坐,卻決不及於亂。他們是好朋友,是兄妹,是天涯知己。兩人都有種“同是天涯淪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識”的感覺。一天,陳元拿了一張報紙,指著一個《尋人啟事》,問她:“這是在找你嗎?”
她看著報紙,那是一則醒目的啟事,登在報紙的第一版,用紅框框框著,裡面寫的是:“碧:懺悔莫及,相思幾許?請即歸來,永聚不離!雲天”她抬起頭來,淡淡的笑了笑。
“是的,是在找我,已經登了一個多月了,我早就看到了。”
“為什麼不回去?”陳元問:“既然你愛他。”
“回去,是老故事的重演,”她說:“有過第一次的爆發,必然會有第二次,有了第二次,就有第三次,這爆發會一次比一次強烈,最後,我仍然只有一走了之。”她低低嘆息。
“我不會回去了,永遠不會回去了。沒有我,他們或者還會快樂,有了我,他們永不會快樂。”
陳元瞪著她。
“那麼,你以後怎麼辦?你預備當一輩子舞女嗎?”
“我沒有想過,”她茫然的說:“走一步,算一步吧!我需要錢,供給我妹妹念高中。”
“我給你一個忠告好不好?”陳元說:“乘你年輕漂亮,找一個有錢的老頭子嫁了吧!要不然,你就隨便一點,跟他們去吃吃宵夜,賺賺外快,反正你已墮落風塵,難道還希望有人跟你立貞節牌坊?”
她搖搖頭,固執的說:“我不!我做不出來!”
“你從頭到尾就是個傻瓜!”陳元說。
“我是的。”碧菡笑笑。“你呢?有什麼打算?”
“和你一樣,走一步算一步。”
“為什麼不找一個女朋友結婚?難道還在等那個女孩嗎?”
“你知道,人事無常,”陳元說:“說不定有一天,她回到臺灣來,已經七老八十歲,那時,我還是可以娶她。”
她睜大眼睛,望著陳元。
“你知道嗎?陳元?”她慢吞吞的說:“你從頭到尾就是個傻瓜!”
於是,他們都笑了。
這樣,有一天晚上,陳元送她回家,他們漫步在黑夜的街頭,兩人都很落寞。街燈把他們的影子,長長的投在地上,忽焉在前,忽焉在後。那晚,陳元頗有點醉意,他忽然對碧菡說:“曼妮,我們結婚吧!”
“為什麼?”她問。
“因為我們是一對傻瓜!”他說:“傻瓜只能和傻瓜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