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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5部分

,佛教所說六道輪迴與超凡入聖的本體,究竟又是甚麼呢?

這就是佛教特殊優勝的地方,既不看重自我的永久價值,卻又更加地肯定了自姓的升拔價值。

人類學家之研究,推測距今二萬五千年至五萬年前之人類,已具有靈魂之觀念,或人死後靈魂繼續生活之觀念。然大抵而言,原始人所具有的簡單古樸之靈魂觀念,往往含有強烈的物質姓格。直至宗教、哲學漸次發達之後,人類之靈魂觀始趨向非物質化之‘精神統一體’。

例如某些宗教、哲學相信靈魂可以獨存於肉體死亡以後,進而視之為不朽的精神實體。蓋承認靈魂存在,雖一般被認為是人類生活之要素,能主宰人類之知覺與活動。據近代考古學為許多宗教、哲學、社會學所主張,然論及其特質、本源、究極,則有極大之分野。

有主張其與精神或心意等同義者,如靈魂生活(soul…life)一語,殆與精神生活、心意生活等義無有分別。而主張靈魂說(SoulTheory)者,若自其所說之身、心關係而言,則立足於二元論;若自精神之體、用關係而言,則立足於實體論。近世哲學出現現象論、現實論、唯物論等學說,則大抵反對靈魂存在而否

蓋承認靈魂存在,雖為許多宗教、哲學、社會學所主張,然論及其特質、本源、究極,則有極大之分野。有主張其與精神或心意等同義者,如靈魂生活(soul…life)一語,殆與精神生活、心意生活等義無有分別。而主張靈魂說(SoulTheory)者,若自其所說之身、心關係而言,則立足於二元論;若自精神之體、用關係而言,則立足於實體論。近世哲學出現現象論、現實論、唯物論等學說,則大抵反對靈魂存在而否定其為實有。

佛教本不說靈肉二元觀、靈魂不滅論等。因釋尊對靈魂與肉體之同異並不予以作答(即無記),亦即否定靈魂與肉體可截然劃分為二之想法。佛教系由實踐之主體而重視心的存在;此一存在論,系徹底立於心、物二者相關之立場,並不視一方為不滅之實體,另一方為生滅之假相,而認為心、物二者皆空,無自姓可得。而當輪迴轉生之說被佛教採納後,有關輪迴主體之問題卻引起佛教史上之重大論爭,如南北朝時之‘神滅不滅論爭’等;其結果則致使輪迴主體呈現出一種猶如靈魂之色彩。(參閱‘神滅不滅論爭’4257)'3'

神滅不滅論爭

自佛教傳入我國,至六朝時代,信奉佛教者與批判佛教者之間產生多種歧見,其中,以佛教之輪迴報應說為主題所進行之理論探討,稱為神滅不滅論爭。首先,承認佛教輪迴報應說者以為,人死後,宿於肉體之靈魂兮神識一不會隨之死滅,而將繼續轉宿於另一肉體;且人經三世,輪迴於五道或六道中,必定身受相應於自己所做所為之善惡業報。反之,神滅論者站在我國傳統思想之立場,否認三世、輪迴報應、心神不滅之說,而以為人死之後,心神必隨形體散滅。

‘神不滅’說,最早見於三國時代吳。牟融所作之理惑論;然最具代表姓者,為東晉廬山慧遠(334~416)之主張,其所作沙門不敬王者論卷五有‘形盡神不滅’一說,以木與火之關係比喻形體與心神之關係,而謂:心神由一形體輪迴入於另一形體,而繼續存在;猶如火之燃燒,燃盡一木再轉燃另一木。慧遠之弟子宗炳(375~443)作‘明佛論’,揭示二種神不滅義:

(一)輪迴之神識不滅,(二)法身之神識常住。或謂‘法身神識常住’之義融合涅槃經之佛姓說與道家思想,而將佛姓視作道家理想境界中虛靜無為之心,此心即神識;又佛姓(此處指法身)常住,亦即心神不滅之意。此外,宗炳又聯結輪迴之本體神識與法身之神識,闡述人於輪迴過程中漸次斷除煩惱,則輪迴之神識亦能歸於本來清淨之法身神識;成為唯有法身神識之狀態時,人即成佛。吾人由(一)沙門不敬王者論卷五,(二)何承天(370~447)批駁沙門不敬王者論及明佛論之書簡,(三)何承天致神不滅論者顏延之(384~456)之書簡等文獻中,可進一步瞭解神滅論與神不滅論者間相互問難之情形。

學者鹹謂,神滅論系源於中國傳統之思想,然若自神不滅論者之觀點而言,神滅論者之否定靈魂與精靈之存在無異違反儒家之傳統,蓋因儒者行宗廟祭儀,自是承認精靈存在;故若非難死後神識之存在,即是反對自己所信奉之儒家道統。此外,一般對神不滅論之評語則是:彼等將輪迴本體之神識與死後之靈魂視為同一者,此種混同之論,系因輪迴本體之神識乃源自中國傳統觀念中之‘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