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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⒂今陽朔路。

民國二十年五月二十五日上午九時十分

馬立斯茶樓像個船艙。把房子弄成這樣也不奇怪,租界裡有些上年紀的歐洲商人就喜歡這一套。給自己加個船長的頭銜啦,在房子里弄點舷窗啦,在牆上掛個舵盤啦。要是更準確一點說,它更像個漂浮在半空中的六角形塔樓。樓梯彎彎曲曲,扶手還包著一層黃銅皮,三樓的大間三面都是寬窗,朝東北方向任哪扇伸頭,都能看見跑馬場。

茶樓裡吵吵鬧鬧,活像一個馬廄。事實上,在被改造成茶樓以前,它的確就是一個馬廄。樓下的大門嵌著兩塊黑鐵,圓形,馬蹄狀,李寶義進門前都要摸它一下。

馬立斯茶樓就像是租界裡小報行業的票據交換所,因為它靠近跑馬廳。天氣好的時候,你站在朝北的視窗,甚至可以清晰地看到看臺旁售票攤公告牌上色彩繽紛的數字,搖號啊,賠率啊。人群還沒進場,三五成群簇擁在跑馬總會大門口。李寶義朝跑馬場內眺望,賽馬晨跑練習用的內圈黃土跑道上,一匹皮色油黑的小母馬被人牽著,在空地上懶洋洋走動,偶爾從渾圓的屁股縫裡掉下幾塊馬糞。好像看到什麼寶貝,馬伕趕緊用叉子撿進竹簍裡。

呸,李寶義吐掉沾在嘴唇上的茶葉末,這地方連茶水都像馬尿。前天,禮拜六,一大早老北門捕房的巡捕就找到他家裡。他幾乎是被人從睡夢中拖出去的,從那個油煎鹹魚的味道總是散不乾淨的亭子間拖出去,塞進黑洞洞的車廂後座。然後又再次被人拖出來,一直拖進那個四壁煞白的小房間。這都怪他晚上不關房門。他又何必關上門呢?那房子里根本就沒什麼值錢東西。再說,陌生人怎麼能堂而皇之從弄堂的房門進來,穿過天井繞過後樓廚房間,又走上嘎吱作響的木樓梯,還不驚動樓下楊家那個多事的老太婆?可人家是巡捕。穿著號衣,領口貼著番號,掛著銅哨警棍,誰又能攔住這幫傢伙?

所以直到被人掀開蒙頭的被子,李寶義都還睡得很香甜。來人很客氣,請他穿上衣服。只是到車子七拐八繞,停到一幢紅磚樓房前,又被人一把推下車時,他才一下醒覺,問人家:你們是誰?

到這時候,人家就不會那麼客氣啦,伸手給他後腦勺上來一個巴掌。房間裡的人他認得,是老北門捕房的程探長。程麻皮他很熟,說起來大家都在青幫,一樣是白相人,可人家是大人物。他跟人家講場面話,把家門先生報出來,可人家根本就不理他,一樣吃拳腳,一樣滾釘板,他只得一五一十把事情告訴程探長。他什麼都不知道。開槍之前,他確實不知道會發生什麼,要不然他當然會報告巡捕房,他是好市民。好吧,就算他不是好市民,他也沒那膽子呀。他只是得到訊息說,那天上午在金利原始碼頭將會有重大事件發生,匿名電話是早上七點就打進來。為什麼一大早就去報館?因為他根本就沒回家,他整晚都在牌桌上。為什麼一個匿名電話就會讓他相信呢?別家報館的記者又怎麼會相信他的話呢?他說不清,他的肩膀又被人壓住——可他真的弄不懂自己為什麼會相信人家。大概是語氣,電話裡對方的聲音很陰沉,他覺得話筒裡有一股冷氣往外冒。但他又怎麼能讓別家報館的記者相信呢?這很簡單——他的後腦勺上被人重擊一拳,程探長的手下不喜歡這種輕佻的語氣——可記者不就是這樣麼?記者不就是聽到點風就是雨麼?

程探長放他回家。臨走時程探長告訴他,要不是看他先生的面子,要不是他李寶義還算聰明,沒在《亞森羅賓》上刊登那篇宣告,把這故事統統賣給別家報紙,這次他可就完蛋啦,他多半要在龍華警備司令部的監獄裡蹲上幾年。金利源槍殺案發生後,租界報紙上有大量報道,居然還都附有暗殺組織的告上海市民書,根本不把設在東亞旅社的上海特別市黨政軍聯合新聞檢查處放在眼裡。

茶樓上客人漸漸多起來,他坐在北視窗,小薛在桌子對面,八仙桌上放著小薛的照相機。

“誰讓你不在呢?前一天晚上我就到處找你,當天一大早我還到茶樓上來找你,就是找不到你。”

李寶義這會說的是實話,他沒把實話告訴程探長。

小薛顯然有些懊惱,誰讓他沒趕上,這訊息只能賣給別人啦。小薛再一次逐張翻看那些照片。有幾張在報紙上刊登過,有幾張小薛還沒看到過。這是《時事新報》的記者拍攝的照片。人家衝出一套來送給李寶義。

小薛最喜歡拍的就是這類場面。自殺者的屍體幾乎佔據半張照片,從對角線開始的整個右上部分。倒在汽車尾部懸掛的備用輪胎旁。地上全是黑色的液體,還有那支手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