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碰的那些有著城牆的縣城,他也敢去碰一碰了,哪怕這個縣城如今不是在官兵的手裡,而是在另外一股民軍的手裡,他也一點都不帶打磕絆的。
這不,他剛剛洗劫了兩個縣城,帶著自己的收穫,準備回自己盤踞的老巢去樂呵樂呵。開封那邊打得熱鬧,但是他卻又自知之明,自己這點人馬若是湊上去前去,不是被那羅汝才李自成之流,吞併得乾乾淨淨,就要在官兵面前碰的頭破血流,更大的可能是,他只要敢送上門去,他的這些人馬,十有八九會被當做炮灰消耗在開封城下,他才沒有那麼傻呢,自己過自己的逍遙日子不好。
這也迎頭就碰上了朝廷的軍馬,這讓他感到十分的詭異,雖然這附近有官兵不假,但是,這都有多長時間,官兵不敢這麼大搖大擺的出來活動了。
衡量一下官兵的人數,他決定不逃了。以前若是見到這樣大隊的官兵,他肯定是退兵三舍的,可如今的他,已經從夏大王,升級成了夏天王,手下的兵馬也足足比官兵多了一倍,這個時候,若是打敗一隻這樣的官兵,他肯定是聲望大漲。
有了名氣,自然就有人投奔,大家本鄉本土的不投奔,難道去投那外來的和尚,真當他們唸經比本地的和尚唸經唸的好麼?
權衡下了利弊,他立刻就開始佈陣。呃,說是佈陣有些勉強,不過是將他的親信統帶的一隊隊兵馬,放在官兵的前面,攔住官兵的去路而已。他心裡倒是清楚得很,這官兵雖然草包,但是打起仗來,比起這一個月前他這些還是農民的兵,還是要強得多了,他的戰略很簡單,直接堆上去,以官兵的秉性,想必死了些人,直接就潰散了吧,論起不要命的程度,這官兵可就遠遠不及他的手下的流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