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晨醒來,發現吉它沒有了,我就想,誰拿去了呢?心裡排查了一遍,最後把疑點集中在吉它手呂洪來身上。這傢伙熱愛我的那把吉它已經不是一天了。
我不像崔東彬那樣遇事秀氣,我喜歡單刀直入,去他家,劈頭就問:“呂洪來,我的吉它呢?”呂洪來莫明其妙:“什麼你的吉它?昨晚彈過不是還你了嗎?”我還是不依不饒地糾纏,直到他要急眼,才疑疑惑惑地承認是自己錯了。
接下來的幾天裡我那叫失魂落魄,就像情人被拐走了一樣。這個比喻並不過分。實際上,一把好吉它之於歌手,有時比情人還要親。
上帝保佑,十多天後那位朋友終於把它送回來了。當時我是又感動又惱火,厲聲責問他為什麼要拿我的吉它。他快樂地擠擠眼睛:“明明是你送我的嘛,誰誰誰可以作證。”
其實他們早就知道我在到處找,但鑑於我的一貫表現,存心要滲一滲我,折磨折磨我。這叫“現世報”,我也沒轍。
和音樂一樣,酒也能讓我達成人生的某種巔峰感受。
89年前後我最喜歡做的一件事就是:先喝一瓶二鍋頭,然後去彈一支鋼琴曲。
一般人,就算是能喝一點的,在這種情況下恐怕連鍵盤在哪裡都不知道了,然而我恰恰相反。
一支協奏曲十來分鐘,平常我也許還會彈錯幾個音,但這時決不會錯一個;不但不會錯,而且彈得那叫行雲流水,出神入化。
當然這都是別人告訴我的,我自己根本聽不到,因為我只顧閉著眼睛,體會那種凌虛飛翔的感覺了。
有時我會隨著最後砸下的一個音轟然倒下,但不管怎麼樣,第二天起床後必定是神清氣爽。這很正常……在我的經驗中,所謂“巔峰時刻”,也就是靈魂受洗、被淨化的時刻。
(奇怪的是,酒對我寫歌卻似乎毫無助益。有時喝完衝動得很,拿起紙筆唰唰唰,那叫個痛快。一邊寫一邊流淚:激動啊,寫得好啊,簡直太棒了!可第二天酒醒了一看,全身都是雞皮疙瘩:這叫啥玩藝兒?趕緊撕了。)
還有另一種巔峰感受。
前些年我出資,在我們團外面開了個“騰家酒樓”。自己的地盤嘛,我也就經常過去喝。
說起來酒樓的回頭客挺多,但在北京這個寸土寸金的地盤上開了兩年多,一分錢沒賺不說,最終還楞是賠得關了張。為什麼?都是被我這個董事長“造”的。
只要我一出現,樓上樓下、認識不認識的客人們就開始交頭接耳,嘰嘰喳喳:騰格爾來了!騰格爾來了!其實他們說的是:免單的機會來了。
當然不是每次都免,得看我當時的心情如何,喝得如何。不過我這人很少跟自己過不去,所以這樣的機會還是很多。
有時我正在裡面喝著呢,一幫人就端著杯子進來敬酒:“騰哥,別的話不說了,敬您!”我一激動,得:“大夥兒回去好好喝,單都算我的!”
。。
酒是個好東西(3)
有朋友說我這是在裝大尾巴狼,說有人根本就是在利用你,你難道看不出來?
我又不是傻瓜,豈有看不出來之理?但我不在乎。
店家往堂前一站:“騰哥說了,今天全免單!”然後周圍一片歡呼……我要的就是這等感覺,這等豪氣。
不就是賠點錢嗎?錢當然是好東西,可和那種節日般的氣氛比起來,它又算什麼東西?
話說回來,這也是我向酒致敬的一種方式……假如不是為了拓展胸懷、張揚豪情,先人為什麼要創造酒,我們又為什麼要喝酒呢?
東彬,東彬,唯有飲者留其名(1)
說到酒的“場”效應,我最懷念的就是和三個好朋友組成的、持續了好多年的一個“場”。這三個好朋友,一個是崔東彬,前面已說到過;另外兩個分別是楊強和康紹輝,都是團裡的舞蹈演員,其中康曾名噪一時。
我們四個人,我、崔、楊都是60年生人,而以我為最長;康紹輝稍小些,但也小不了一兩歲。
不過,讓我們成為一個“場”的並不是年齡,而是酒,是和酒密不可分的脾性和感情。
91、92兩年是我們喝得最厲害的時候。只要四人都在,必是中午、晚上各兩瓶二鍋頭,幾乎天天如此。
那時還不像現在這樣滿地飯館,民族歌舞團周圍只有一個“新疆餐廳”,我們就總去這個餐廳。
菜無所謂……反正貴的也買不起……關鍵是酒。有時人多得佔不上桌子,我們就利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