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好清楚,”凌霄略吃驚。
“在書上看到的,”嬴風走到床邊坐下,手裡除了荊墨草的汁,還拿著一支小狼毫——這可是名副其實的狼毫,用黑狼身上拔下來的毛做的。
嬴風的閱讀面廣泛得讓凌霄有些跟不上了,不過重點是,“你拿這個做什麼?”
“等下要拍照。”
“然後呢?”
“既然來了,那就入鄉隨俗,”嬴風舉了下手裡盛著墨汁的小碟子,“老狼王說這裡的人新婚第二天,要親手在配偶身上留下標記,這是他們的儀式。”
凌霄想到那些刺青和穿孔,頓時明白了,自己當初沒有享受過的新婚,今天竟會透過這種方式補回來。
“你是要在我臉上刺青嗎?”
“只是畫了拍照用,這種墨汁很好洗,”嬴風拿狼毫均勻地蘸了墨,往凌霄身邊靠了靠,“別動。”
凌霄安靜下來一動不動了,嬴風一筆一筆在他臉上細細描畫著。凌霄不知道他畫了些什麼,只是在余光中他清楚地感知到,對方的視線始終落在自己臉側,那種認真和專注,彷彿彼時在注視著的是這世上的唯一。
當一個人對全世界冷漠,唯獨願意把目光落在你身上,那麼哪怕只是一個視線,都足以令人滿足得凌駕於這世界的頂端。凌霄現在就在雲端中,獨佔了世間所有的陽光,而他也是穿越了冷酷的風雪與嚴寒,比任何人都堅持著,才最終攀上這高度。
室外的時間在流逝,室內的時間已靜止,筆尖接觸的是面板,癢的卻是心底,如果時間有知,也會希望這一刻永遠都不會結束。
可現實往往不如意,在畫完最後一個花紋後,嬴風放下筆。
“好了。”
凌霄還陶醉在雲層,一下驚醒,“這麼快?”
“快嗎?”嬴風不解,“已經畫了很久了。”
凌霄不好意思說是自己覺得快,訕訕地用手去摸,“畫了什麼啊?”
嬴風一把抓住了他的手,“沒幹呢,別碰。”
凌霄更加不知眼神該往哪裡落,“有鏡子嗎?”
嬴風把手往他面前一伸,掌心上浮起一面小巧的圓鏡。
這是一種最初級的偵查魂晶,在不方便轉身的時候,可以用來觀察身後,凌霄沒料到嬴風會用在這裡。
他對著鏡面仔細端詳,帶有濃郁狼宿風格的花紋從右眼角向外往上下延伸著,畫得工整又不失野性,凌霄從來不知道嬴風在繪畫上都有造詣。
“這個圖案是什麼意思?”
“在狼宿文化中,它代表永恆,雖然也屬於新娘的面妝之一,但本質是一箇中性的圖案,不少雄性也會紋。”
聽到雙方都會紋,凌霄也起了興致,“那我也給你畫一個。”
嬴風隱隱感覺到有些不妙,“你會嗎?”
“不就是畫嘛,”凌霄奪過筆,模仿自己臉上的圖案,在嬴風臉上照貓畫虎。
用了軟筆,才發現它有多不聽使喚,嬴風到底是怎麼把它穩穩握在手裡而不抖,還能隨心所欲地指揮它,為什麼自己畫就是一筆三折,還時不時塗到外面去。
直到畫好,凌霄已經累得一頭汗,再看看成果,連他自己都覺得不好意思。
“唔……效果不太好,洗了吧。”
嬴風已經舉起了鏡子,凌霄沒攔住,到底被他看到。
凌霄的畫歪歪扭扭,簡直像飛船躍遷時的光線扭曲,同樣的花紋,在凌霄臉上顯得獸性狂野,在嬴風臉上就像泥鰍和蝌蚪,如果不是事先說明,任誰都看不出這是一對對稱圖案。
早就有心理準備的嬴風看到後卻沒說什麼,連凌霄表示要洗掉的要求都裝作沒聽到。
“就這樣吧,去照相。”
“啊?你認真的?”
老狼王看到他之後也嚇了一跳,“狼王,你確定要這個樣子照相嗎?你的照片是要懸掛在陳列館內供部落子民瞻仰的,這樣會不會有損威嚴……”
嬴風表示無妨,“威嚴不靠表象來樹立,就這樣吧。”
老狼王無法,只好關照攝像師儘量避開這一角度,留下了這個部落中,天宿狼王和狼後的第一張合影。
反覆比量著自己與歷任狼王的照片,凌霄終於找到了一個答案。
“我知道黑狼當初為什麼會選擇我了。”
旁邊人的注意力都被他吸引過來。
“你不是說他們從小就認識荊雨,跟他學格鬥技巧,甚至崇拜他嗎?”
老狼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