頓河上游駛去。
每隔一會兒,他就將引擎熄滅,以便聽清周圍的動靜。終於,在河水拐彎處,他聽到了人們的說話聲,於是他將船掩蔽好,爬行著穿過叢林,到了可以看清村莊的位置。
“飛雲”緊貼岸漂浮著,他的追蹤到此結束了。
他返回自己的小船,悄悄地乘船向下遊漂去,漂到一處更安全的地帶,他便開始籌劃對策。
14、一萬年前的你
你,想想你自己,當文明之初時——你會是什麼樣?你在做什麼事?你又有什麼樣的行為?
“真有點令人毛骨悚然,”哈爾說,“如同一場夢。我總是這樣想,這些食人的土人也許和一萬年前的我或我的祖先一樣。我感到自己退回到了石器時期。”
“噢,”羅傑說,“那你自己覺得怎麼樣?”
“我認為自己是個傻瓜蛋。”
“沒關係,”羅傑寬慰道,“再過一萬年,你就會擺脫愚昧了。”
哈爾一把將弟弟的頭按到身旁的水裡。
孩子們很快地掌握了這些單純人的簡單的語言,已經可以與當地人進行一些交談了,隨後,他們也瞭解到當地人更多的怪習慣。
自從巫醫被驅逐後,帕瓦當了村頭,孩子們和他交上了朋友。這會兒,帕瓦坐在他倆身旁,正在數著他從蟒蛇腹中取出的雞蛋。
帕瓦的母雞是下蛋的能手,他為此而驕傲。當母雞離開窩的時刻,蟒蛇侵佔了雞窩併吞下了雞蛋。於是帕瓦用磨尖的石刀剖開了蛇腹,發現雞蛋既沒碎也沒裂。
此刻他正在數雞蛋,那數法真讓人好奇。他先點左手的五指,然後是左腕、左前臂、左臂肘、左上臂、左肩、脖左側、左耳、左太陽穴、前額,接著是身體右側的相同部位,最後數到右手的小指,總共27。這是最高計數了。可是還多出兩個雞蛋,既然數不過來了,帕瓦只好打碎了雞蛋,將生蛋清吞了下去。
帕瓦有支筆,但不會寫字。他羨慕哈爾的圓珠筆,所以哈爾就把那支筆當做禮物送給他了。筆是金色的,村頭兒認為是件很好的裝飾,所以他把常戴在鼻上的野豬牙取下,硬是將筆塞進,掛在鼻子上。與豬牙相比,筆確實美觀多了,他的朋友們更是認為美極了,特別當他按筆的尾端,圓珠芯從另一端凸出,簡直如同變魔術一般。
“不知道他是否理解寫字是怎麼回事?”羅傑說。
“一萬年前,我肯定誰也不懂,”哈爾說,“那時還沒有書寫這回事呢。”
“那埃及人呢?”
“他們在後來才發明了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