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霜又想個須臾,搖起頭說:“我真的記不起來了。”
彭志誠哪信她這一套,又把塑膠刀插在右側褲腰裡,右手拔出來問:“是這樣嗎?”
尹霜依舊裝懵,“我都說記不起他到底是怎麼掏出刀來了,總之就是從身上掏出的。”
彭志誠不理她,把塑膠刀插在後面褲腰裡,左手拔出問:“是這樣嗎?”
尹霜繼續裝懵。
彭志誠再把塑膠刀插在右前褲腰裡,右手拔出問:“是這樣嗎?”
喬伊絲忍不住舉手,“我抗議。法官閣下,辯方一而再再而三地咬住這個與案情無關緊要的問題不放,有違法庭常規。”
“法官閣下,法庭上律師有權向證人提問合理的問題。我之所以一再要問清這個問題,是因為這是本案的關鍵所在。一個正常的人,在面對他人向她掏出刀的動作,應該會有深刻的記憶,至少她應該記得,兇手是在前面還是後面掏出刀來這種一目瞭然的簡單舉動,而不是一點記憶都沒有,除非她在撒謊,隱瞞事實真相。”彭志誠侃侃而辯。
“抗議無效,辯方繼續。”哈德遜法官再次敲下法槌。
“尹女士,我認為你在撒謊。你根本就沒有親眼看見過我當事人掏出刀這事,這事根本就是你憑空捏造的,用來誣陷我的當事人。”彭志誠終於找到一絲破綻,發起攻擊。
尹霜辯說:“我沒有撒謊。我現在有點記起來了,被告是從後面掏出刀來的。”
彭志誠露出笑容,狐狸終於上套了,只聽他說:“法官閣下,各位陪審員,我當事人曾在麥克阿瑟將軍領導的軍隊裡,參加過菲律賓抗日戰爭,因為菲律賓特殊的環境,當時大部分裝備軍刀計程車兵,都會習慣將軍刀綁在小腿外側,這個是可以容易得到佐證的,我手頭上也有兩份材料可以證明這點。
對於軍人來說,這種習慣一旦養成基本不會改變。我當事人在四年菲律賓抗戰裡,也養成了將軍刀綁在右小腿外側的習慣,所以他不可能會將軍刀隨隨便便地插在後面。控方證人尹女士是在撒謊,她剛開始的時候一直說記不起了,後來圓不住謊言了,又改口說我當事人是從後面掏出刀的,這非常明顯就是在撒謊。”
喬伊絲舉手辯駁:“反對。法官閣下,人的記憶是會存在忘點的,尤其是在驚恐的狀態下,很容易忘記一些細節。另外辯方說被告曾是一名軍人,那麼被告攜帶軍刀也就是順理成章的事,至於他佩帶在哪就是他自己的事了,和習慣有什麼關係?”
“喬伊絲檢察官,美國到處都有出售軍刀的商店,每個平民百姓都可以購買,而且購買者大部分都不是軍人,按照你的邏輯,這些購買軍刀的普通平民就不符合情理了?另外,據我觀察你每次舉手反對抗議都是用左手,這是你的習慣嗎?”彭志誠反辯。
喬伊絲無言反駁點頭說:“是的。”
彭志誠微笑說:“這就是習慣的力量。”
“反對無效,辯方請繼續。”哈德遜法官敲下法槌作出公正的裁定。
“尹女士,你承認你撒謊嗎?”彭志誠繼續緊逼。
尹霜只得抵賴到底,“我沒有撒謊,我可以對上帝發誓。”
“那好,我再問你,我當事人是哪隻手握刀的?”彭志誠露出狡黠的笑意。
尹霜謹慎地思量一會,賭了把說:“右手。”
“你說被害人穆小蓮退到牆邊,這個牆是指哪一面的牆?是東還是南?是北還是西?”彭志誠問。
尹霜說:“是北面的牆。”
“你說我當事人用拳擊打在被害人穆小蓮的頭部,把她打暈倒在地上,那我當事人用的是左拳還是右拳?”彭志誠步步探問。
尹霜答:“左拳。”
“在我當事人拳打被害人穆小蓮時,被害人是背靠牆面朝外的嗎?”彭志誠問。
尹霜答:“是的。”
“我當事人當時是站在被害人的正面,還是左面或是右面?”彭志誠問。
尹霜想個片刻答:“正面。”
“我當事人的拳頭擊打在被害人頭部哪個部位?額頭還是左側或右側?”彭志誠緊緊追逼。
尹霜又想了想說:“我當時沒看清,他出拳太快了。”
“我當事人對被害人穆小蓮是怎麼下刀的?是這樣正手握刀插,還是這樣反手握刀插?”彭志誠拿著塑膠刀做了兩個示範動作。
尹霜做了個正手握刀手勢說:“是正手握刀。”
彭志誠露出笑容,轉朝法官和陪審團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