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忍對方精神上的出軌,那麼這也叫偷情了。即便可以忍受對方精神上的出軌或是適當的性接觸,那麼什麼是“適當”的,對於性接觸又可以容忍到什麼程度也是因人而異的。如此說來,亞偷情的界限到底在那裡,也要取決於亞偷情者的妻子或丈夫的容忍度,甚至有些夫妻之間對此都協商而為之。
阿黎的好友李慧是一個典型的女權主義者,她就和自己的丈夫簽訂了家庭協議,大意就是誰也不要干涉誰在婚姻之外尋找伴侶。曾經阿黎對李慧的做法十分不解,一段婚姻沒有了責任還有存在的必要麼?但李慧告訴她,自己需要婚姻帶來的穩定生活,但又不想被婚姻束縛。她的想法很簡單,“憑什麼男人可以過左擁又抱的生活,女人就不可以?”對於李慧夫婦而言,那樣的協議還可以保持夫妻之間的新鮮度。
李慧的理論顛覆了婚姻的傳統涵義,偷情的概念從根本上都被徹底顛覆了,更何況是亞偷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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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偷情,肉體出軌的幌子(1)
“亞偷情”這股風吹遍大江南北後,又有了一個更富哲學意味,更有理論依據的名字——柏拉圖式精神出軌。
先不說亞偷情是否屬於柏拉圖理論中精神戀愛的範疇,先說說沒有性的精神戀愛是否真的存在於塵世中熙來攘往的男女之間?
要找尋這一問題的答案,就得翻一下歷史,看看為何這位活在公元前的偉大的古希臘哲學家會被後人拖進男女的愛情圈子裡去,為何他的名字會被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