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初桐城姚端恪公為司寇時,有山西某以謀殺案將定罪。某以十萬金賂公弟文燕求寬,文燕允之,而憚公方正,不敢向公言,希冀得寬,將私取之。
一夕者,公於燈下判案,忽樑上男子持匕首下,公問:“汝刺客耶,來何為?”曰:“為山西某來。”公曰:“某法不當寬。如欲寬某,則國法大壞,我無顏立於朝矣,不如死。”指其頸曰:“取。”客曰:“公不可,何為公弟受金?”曰:“我不知。”曰:“某亦料公之不知也。”騰身而出,但聞屋瓦上如風掃葉之聲。
時文燕方出京赴知州任。公急遣人告之。到德州,已喪首於車中矣。據家人云:“主人在店早飯畢,上車行數里,忽大呼『好冷風!』我輩急送綿衣往視,頭不見,但血淋漓而已。”端恪題刑部白雲亭雲:“常覺胸中生意滿,須知世上苦人多。”
吳髯
揚州吳髯行九,鹽賈子也,年二十,將往廣東某藩司署中贅娶。舟至滕王閣下,白晝見一女與公差來舟中,雲:“尋君三世,今日得見面矣。”吳髯茫然不知所來。家人知為冤鬼,日以苕帚打其見處,無益也。從此吳髯言語與平時迥異。由江西以及廣東,二鬼皆不去。
入贅之日,女鬼忽入洞房,索其坐位,與新人爭上下,惟新人與吳髯聞其聲,雲:“我本漢陽孀婦,與吳狎暱,遂訂婚姻,以所畜萬金與至蘇州買屋開張布字號,訂明月日來漢陽迎娶。不意吳挾金去,五年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