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地看著大夥。
“不錯,不錯,其實吉他彈唱就是為了自娛自樂,沒什麼好不好的。”我說。
“還是極品男人有水平,懂得欣賞!我看你們沒一個人能比的上他。我這是拋磚引玉,下面該極品男人彈了,想聽的話你們就得對本小姐客氣點!本小姐的吉他,可是任何男人都沒碰過的,你們也不是不知道,切!”
等她的脾氣發完,眾人向她保證待會她唱歌的時候絕對不捂耳朵的時候,才對我做了個勝利的手勢,小心翼翼地把她的寶貝吉他遞給我。關於吉他,我並不陌生,還是小時候爸爸媽媽為了培養我的音樂方面的素養專,門請老師教的。中學的時候,為了能給學校在全市舉行的文藝匯演時取得名次,還專門苦練過一段時間並且一舉奪魁。如果不是爸爸說玩物喪志,上個音樂學院什麼的,估計問題不大。大一的時候,我經常參加學校的文藝團體,在學校的慶典上演出之類,在學校小有名氣。劍也是個酷愛吉他的人,那時候,我們經常兩把吉他,他彈唱我伴奏,我彈唱他伴奏,在校園裡演奏也是箐和月那時候最喜歡的節目。她們經常在晚上跑的我們學校,讓我們在學校的操場上彈吉他給她們聽。當然,我們不是白彈,得她們倆買好了酒和花生米之類的下酒菜。每彈一隻曲子,我和劍就把面前的酒乾掉,各自張大的嘴巴,等她們倆把下酒菜放到我們嘴裡,等她們忙著把酒給我們再到上以後,才開始彈下一個曲目。現在雖然已經很久不彈,基本的東西還是不容易忘卻,唬唬這些人,恐怕還是夠了。
第一次給箐彈奏的樂曲,是什麼來著?
接過來小梅的吉他,認真仔細地把音調正確,看了看一直不發一言在外圍坐著的箐,我沉吟一下,開始彈奏。按照記憶中給箐彈奏的模糊順序,我談那魯西蘇…伊衛培斯的《愛的羅曼史》、彈路易斯密蘭的《孔雀之舞》,彈索爾的《月光》,彈《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