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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8部分

概括起來的話,意思也就只有那麼一個。那就是張居正如果不回家守孝的話,那就是大不孝的行為。若是一個人連家中之事都沒有辦法做好的話,他又有何資格做大明輔,輔佐皇帝治國呢!

道理,自然是大道理,而且也是讓人根本就挑不出來一點毛病的大道理。但是這對於如今的朝廷來說,這些道理根本就沒有用。如今的朝廷,是急需要張居正的,僅僅憑著這麼一點,這些人上前來說話,也就完全是無用功了。

當時,這件事情鬧得非常厲害,下面的那些人已經是有了逼宮的意思。簡而言之就是做出來一副,如果皇帝不讓張居正回家守孝的話,他們就以死相逼,勢不罷休的模樣了。

要知道,當時的朱翊鈞,也就不過十五歲的年紀。或許朝中的這種情況,他聽張凡說過,也在書本上看到過。但是他自己遇到的,這還是頭一遭。而面對這種情況,朱翊鈞自然是慌亂了起來,他根本就不知道應該怎麼辦了。

可是,要知道那個時候的朝廷,可不是朱翊鈞說了算的,而是張居正。面對這種情況,張居正那絕對是當然不讓的站出來說話了。而且不只是說話,張居正所說的內容,當真是重的很,一點餘地都沒有留下的。

而這一次,雖然張居正很是強勢,可是下面的人覺得自己如今總算是找到了一個能夠對抗張居正的道理,因此他們自然也是不會就這麼輕易放棄的。最終,兩邊是鬧僵起來,誰都不讓誰。

但是顯然,在朝中的事情上面,張居正相比起來他們這些人,那當真是強勢的很。而且那個時候,他跟朱翊鈞之間的關係很好。

在經過那麼兩天之後,朱翊鈞對於這件事情不僅是有些害怕,也是有些厭煩起來了。所以,他是乾脆對外說自己身子不好,幾天不來上朝了。而他更是下了道聖旨,將朝中的大小事務該如何決定的權力,全都交給了張居正了。

雖然說張居正本來就是顧命大臣,根本就不用朱翊鈞下這道聖旨,朝中的事情他就能夠決定。但是這道聖旨一下,所代表的事情可就完全不一樣了。畢竟有些事情,還是隻有皇帝能夠做決定,而即便是顧命大臣也都不行的。就比方說,廷杖。

沒錯,就是廷杖,就是那個奪取了不知道多少朝中大大小小的官位之人xìng命的廷杖了。這廷杖之事,當真是讓朝中的那些官員們聞風喪膽的。而這件事情,說起來也只有皇帝才有這個決定。但是如今,朱翊鈞將這份權力交給了張居正了。

這可當真就讓下面的人有些害怕了。但是,這些人還並沒有害怕到連站出來說話都不敢。畢竟張居正在此之前,雖然在有些事情上面的表現,的確是要強勢許多,但是還沒有專權到之後的那種地步。在這個時候,這些人還覺得張居正是不會,也不敢對他們動用如此大刑的。

而結果,這些人全都想錯了,張居正當真是敢這麼幹,也有理由這麼幹。並不只是因為他如今有了皇帝的聖旨,完全有權力做這件事情。更何況,下面那些會站出來說這件事情的人當中,還有不少是跟張居正之間的關係非常不好,甚至於在張居正所頒佈的兩條新法之時,都是多加阻撓的人。

而這些人,平rì裡張居正雖然也是想要找個機會將他們弄下去,但是顯然,張居正也是沒有找到合適的機會。不過這一次可是完全不一樣了。如今張居正不僅僅是有了這樣的權力,甚至於這些人也是給了張居正能夠懲罰他們的權力。

如此情況,這完全就是這些人作死,伸著脖子放在砧板上了。這麼一來,張居正是完全沒有理由再忍下去了。

而結果就是,廷杖,張居正也當真是敢用的。

廷杖本是責罰之行,並非致命的刑罰。但是顯然,這一條在大明並不適用。到底受刑的官員能不能活,還得要看司禮監太監的意思。而司禮監的太監如何來判斷這件事情,還是要看皇帝對於這人是什麼看法了。不,實際上就連皇帝的看法都不用。既然皇帝已經下令了,那就執行便是。若是到時候當真是把人打死了,最多也就是一句他沒挺過去便是了。除非皇帝在之前已經下令了,留他一命。

而如今,這廷杖之事可是張居正來發號施令的。同時,監督廷杖的人不是別人,而是馮寶。雖然說這個時候的馮寶也已經是改變

了過來,但是有些事情,馮寶卻也並不會那麼小心翼翼。更何況,這件事情說到底了也是張居正的意思。相比起來得罪朝中的這些人,馮寶是更加不希望在這個時候得罪了張居正的。

因此,行刑的時候,這個腳尖向裡,都快讓馮寶成了個內八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