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事。現在很晚了。”
“晚上有活動,活動結束後,我又去酒吧喝了點酒。”
“一個人?”
“一個人。”
“開心的酒,不開心的酒?”
我認真地想了想,才回復,“既開心,也不開心。開心的是,不管他或者我是什麼樣子,我仍然愛他,不開心的是,不管他或者我是什麼樣子,他依然不愛我。”
一會後,他的資訊才到,“為什麼不放棄他呢?天涯何處無芳草,三步之內必有蘭芝。”
為什麼不放棄?我撐著下巴,想起了那一天的雨和陽光……
宋翊一直是學校裡的王子,因為他學習好,長得好,還打得一手好籃球,關注他的女生很多,可真正敢喜歡他的卻沒幾個,畢竟是重點高中的學生,智商都不低,大家的心智也都早熟,一早就拋棄了瓊瑤,看的是亦舒,本著愛帥哥更愛自己的原則,沒有幾個人願意做言情小說中的傻飛蛾,所以對宋翊,女生們有默契地保持了遠觀近賞,卻絕不親近的態度。我也是這些芸芸女生中的一員,我們會在宿舍臥談會上談宋翊,會為了看宋翊打籃球逃課,會在宋翊經過我們的教室時,腦袋貼在玻璃窗上偷看,扮演漫畫少女的花痴角色,但是,我們沒有一個人會去想像宋翊做男朋友的感覺。
如果一直這樣的話,我的人生軌跡也許就不是今天這樣,按照我的成績,我會上一個普通的重點本科,也許會認識一個男孩,然後我們談一段校園戀愛。多年後,我也許會在感嘆青春似水年華時,想起宋翊,但是他的具體長相肯定已經模糊。但是,一切在十七歲那年的一個雨天走上了一條截然不同的路。
當時,宋翊已經高中畢業,考上了清華上學,也許是朋友邀請,也許是他懷念故校,在一個下著小雨的夏日午後,他和幾個朋友在籃球場上打球。一直以來宋翊打球,必定觀者雲集,可這次因為是暑假,所以學校裡沒有什麼人,籃球場上只有他們在奔跑、在歡呼。
我已經忘記我那天究竟為什麼去學校,反正就是我去了,而且我聽見了他們的歡叫聲,所以順著歡叫聲,走向籃球場。快到近前時,我卻猶豫了,站在白樺林裡不敢再舉步。
其時,太陽破雲而出,雨半歇半收,在如織的細雨中,日光輕且薄,白樺林的葉子翠綠如滴,好似只要一點點風,就能從瀰漫的溼意中吹出縷縷的草木香。
整個世界都是清新、明媚、鮮亮的,而他們這群花樣年華的少年才是這副畫面上,最令人心動的幾筆。
一個個都衣服溼透,臉上也分不清楚是汗水,還是雨水,奔跑間,常帶起一連串的水珠,被陽光一映,光影變化間,竟有七彩的光芒。再配上緊緻有型的肌肉,明亮純淨的眼睛,高大矯健的身姿,充滿力量的追逐和對抗,我第一次體會到“陽剛之美”四字的含義,眼前的男子們真正個個都是龍軀虎步。
怕破壞眼前的畫面,所以不敢舉步,只能立在樹下靜看。彼時,並沒覺得自己的眼光會更多落在宋翊身上,在我眼中,他們每一個人都是運動的美、陽光的美,青春的美。
遠處一個人一瘸一拐地跑來,操場上的人都停下來,有人罵來人,“你丫看看錶,現在幾點了?”還有人關心地問:“你怎麼了?這麼打蔫?”
來人坐到操場邊說:“我今天打不了了,你們接著打!”
大家聚在他身邊,又罵又問,“大朱,你丫有屁就放!”“大朱,你的腿究竟怎麼了?臉上的傷哪裡來的?”
在眾人的詢問下,終於弄明白了事情的來龍去脈,原來大朱的女朋友被一個小混混追求,小混混警告過他好幾次,他都沒理會。今天小混混終於動用暴力,四個人把他堵在學校附近的衚衕裡給砸了一頓。
大家聽完,也沒什麼好辦法,只能勸他以後小心一點,大朱抱著頭不吭聲。沒想到性格最溫和的宋翊卻是猛地將手中的籃球砸到了地上,籃球彈得老高,遠遠地飛出去。
“欺人太甚!我們走!這個場子今天非找回來不可!”
大朱抱著頭,木然地說:“他們手裡有刀。”
宋翊一挑眉毛,不屑地冷哼,“大不了刀口舔血!”
大家呆呆地看著他,宋翊冷著臉,一個個看過去:“有什麼好怕的,我們人多還是他們人多?平常喝酒的時候,說的什麼為哥們兩肋插刀都不算數了?還有你,大朱,連自己的女人都護不了,你還混個什麼?有抱著腦袋哭的力氣,還不敢豁出去幹一架?”
都是熱血少年,被宋翊的話一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