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看來,不只是搶錢,而且還是欺世盜名,文道賊寇,士可忍孰不可忍的那種。
一眼就看出盜版的事情,就因為涉及魏國公府上,江南那邊的官府就無所作為,這還有天理麼,還有王法麼?
張元忭本就是急公好義,抱打不平之人,這個事情,又涉及到到了他好友,他新拜恩師的名譽,被人盜了心血巨著賣錢,那是絕對不能答應的。
於是,他立刻寫了狀紙,帶著證據,趕去京師,拉條幅,去刑部衙門告狀。直言,要是刑部衙門不受理,那就敲登聞鼓告御狀了。
大明朝的六部衙門,那可都是相鄰的衙門。張元忭這麼大張旗鼓地去告狀,只是一會功夫,就在六部衙門傳開了。
這一下好了,各衙門都熱鬧了。
當初增資擴股拍賣書社股份的時候,六部衙門的人,不少人都有參與。他們或許因為本金有限的原因,買的股份遠不如宮裡那麼多,但是至少也是小東家。
要是隻有他們一家的話,可能為了那幾個錢就算了。但是,這麼大張旗鼓地告狀,涉及到了自己的利益,哪怕是隻有一文錢,都會起鬨一下。
刑部衙門這邊,同樣是有小東家的,他們也樂得這個事情鬧大,最終,刑部尚書親自出面,接下了狀紙,因為涉及到了大明第一勳貴,因此,刑部尚書親自拿著狀紙入宮,恭請聖裁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