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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1章 海瑞

,而廣而告之,同樣因為書社這邊帶動,也變得很容易。

錢莊開業之後,只是短短三天時間,通州城內外,就全都知道了錢莊的存在了。一時之間,大街小巷都是對錢莊的議論。

按照大明律規定:“凡私放錢債及典當財物每月取利並不得過三分,年月雖多,不過一本一利;違者笞四十,以餘利計贓,重者坐贓論罪,止杖一百。”

這段律法的意思是,大明朝的放貸,一個月的利息,不能超過三成,也就是百分之三十,一年的利息不能超過百分之一百。

一般來說,如果你放貸的話,利息是有個上限的。

但是,放貸的是什麼人?都是當地有權勢的人,他們又怎麼可能被這律法給侷限。

因此,要麼他們逼的借貸人自願高額借貸,要麼就是和官府勾結,壓根不會管超出大明律規定的利息案子。或者乾脆把利息加到本金裡面,利滾利,滾雪球。

也是如此,哪怕大明律有規定,大明朝的百姓,也往往有借了高利貸之後,永遠還不清的情況。

而如今,錢莊的借貸規定,月利息就只有一成,年利息最高不超過五成,長短息分開來算。

這個利息之低,是遠低於這個時代的。

聽到這訊息的人,自然就都震驚了,話題感也一下拉滿。

而這麼低的利息,又因為錢莊宣傳,是通州百姓在錢莊東家李文貴遇劫事情上給予了幫助而回報百姓,又顯得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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