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財產全家流放,但這樣做無疑於臨澤而漁,為雲峰所不為,很簡單,吃大戶只能一頓吃飽,吃完就沒得吃了。
對於緡錢稅的徵收,由於雲峰的合併戶籍政策,整個涼州目前只存在兩種身份,一是官吏,二是平民,稅率也相應統一為了百分之三,如此一來,公平是公平,商賈們均為之雀躍歡欣,但云峰卻虧大了,他撈不到半點好處,從商人身上徵來的稅款連給官員們發俸祿都不夠,舍已為人這四個字在他的字典裡是不存在的!
這絕不是他的本意!在他看來,商業稅應該成為國家財政來源的主要組成部分。他有對商賈開徵所得稅的打算。
歷史上王莽曾經開徵過所得稅,以所得作為納稅標準,比較符合公平、普遍的原則,並具有經濟調節功能。
可是,在當時的社會條件下,卻不具備開徵條件。一般的小作坊沒有簿記制度,個人收入更加難以考察,而且徵收力量也不完善,如果開徵,需要多少專業人材?王莽採取的措施是讓納稅人自佔,即自己申報財產、收入和應納稅款!
然而,百姓與商賈們傻嗎?沒有一個有力的財會制度與審計監督制度,誰會傻乎乎的如實申報自已的財產?至少雲峰還沒見過這種大公無私的人。話又說回來,就連現代社會偷稅漏稅還禁之不絕呢,因此,王莽的按所得收稅只是紙上談兵而已。
如今雲峰也碰到了這個問題,設想是好的,可實施起來卻很難,況且,他自已對這一方面也不擅長,如果說他的數理化是小學生水平,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