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帶著聽力似乎也有不小的提高。聽到了艾麗絲的嘆氣聲。他心中一動,問道:
“艾麗絲,要不晚上你和我們一起去赴宴如何?”
艾麗絲轉過身來,臉上盡是欣喜的表情,眼睛都在發著亮:“真的可以嗎?”
她來灰石村也有近一年了。除了上次陳賢頌的上任儀式艾麗絲參加過一次宴會外,再也沒有外出過。而且上次的宴會因為太正式。太隆重。她就沒有好好地‘玩’,身為一名貴族少女,宴會是她以前生活的主旋律,是她最大的愛好,雖然現在已經不那麼貪玩了,但偶爾懷念一下以前的生活。也是相當不錯的事情。
“小敏,我們上去準備衣服。”艾麗絲拉著白敏的手,直接就跑上了二樓,很是興奮。
現在可是中午。離晚上還有相當長一段時間,這麼快就開始準備衣服?陳賢頌有些無奈地搖了搖頭,不過他也明白,像艾麗絲這樣的普通女性,在穿著打扮方面,有著異常的偏執心,她們換妝選試衣服,一兩個小時只是個開始,三四個小時很正常。
而在另一邊,白芊心到利達亞城中。這裡比灰石村還要冷一些,雖然還是初秋,但人們已經開始多穿上一兩件麻衣了。因為容貌太過於驚豔,白芊心在自己的臉上塗沫了一些灰漬,讓自己變得難看了許多,然後再用麻布將一頭秀髮包了起來,最後,她還穿著一件很空槍的長袍,遮掩了自己的完美身材。
這些都是她以前在世界各地行走時學會的小技巧,太陽神僕的身份很好用,但也要看場合,總不能跑到利達亞城中大喊一聲,我是太陽神僕,你們的領主想幹什麼吧!
在交了一枚銅幣的人頭銳後,白芊心進到城中。和黑巖城相比,利達亞城更寵大一些,不過人似乎並不算多,雖然表面上看著還算熱鬧,可白芊心根據自己多年遊歷的經驗,一眼就看出這城不太繁榮。城市的主要街道上沒有乞丐,可隨便繞進一條小巷中,就能看到穿著破爛,瘦弱畸形的小孩,還有那些餓得快成皮包骨,滿臉戾色的流浪漢。
行走在陰暗的巷中,白芊心雖然用用灰漬遮掩了容貌,可在那些從來沒有吃飽,連女人手都沒有摸過一下的流浪漢眼中,卻是那麼的香甜可口。她在小巷中走了不到十分鐘,身後就跟了幾個散發著酸酵味道的乾瘦男人。
在好走過一個轉角後,向個流浪漢互相使了下眼色,然後就衝了過去。一個在代偏僻小巷中落單的女人,除了可以發洩**外,還可以當成儲備糧,等冬天來時,說不定靠著吃她的肉,可以熬過寒冷,缺少食物的冬季。
幾秒鐘後,轉角那這傳來幾聲男人的慘叫聲,站個男人,有五人睜著毫無生氣的雙眼倒在了地上,另外一個則被白芊心踩在地上,她笑問道:“你們這些人,平常在城裡竄來竄去,肯定知道城主府附近有沒有特殊的密道吧?”
躺在地上的男人恐懼地看著白芊心,他甚至沒有看清對方如何動作的,自己的五個同伴就死掉了,他搖了搖頭。說道:“這位女士,我真的不知道城主府附近有什麼密道啊。”
“是嗎?”白芊心笑了一下,腳下開始漸漸使力。
清脆地骨折聲響聲,流浪漢吐了口血,他尖叫道:“我真的不知道,真的不知道,不過我知道誰知道……火石酒店的格里芬,號稱萬事通,這利達亞城中,沒有他不知道的事情。”
“原來如此。”白芊心笑了一下,轉身就走。
流浪漢心有餘悸地摸了按著自己的胸口,他感覺到至少有三根肋骨斷掉了,可能內臟也受到了傷,如果不醫治的話,說不定活不過三天。可他一個流浪漢,哪裡有錢去買藥。他憤懣地看著已經走遠了了白芊心,輕聲地嘀咕了一句:“該死的婊子。”
二十一世紀的網路上有句言,不作死就不會死。流浪漢就是這樣的情況,他的聲音很低,若是一般人,確實是聽不到,可問題是,白芊心是生化人。只見她的右手往後空揮了一下,一塊小石頭被她帶起的氣勁從地上飛了起來,像是子彈一樣地擊中了流浪漢的額頭,嵌了進去,後者瞪大著一雙眼睛,和他五個同伴一樣,倒在了地上,鮮血在地上開始蔓延。
火石酒店,是利達亞城中最大的酒店,也是最豪華的一間酒店。店長叫格里芬,是個褐發黑眼的中年人,據說是上任城主的私生子,和現任城主是親兄弟。當然,這些只是謠傳,是不是真實的事情,還難說,白芊心在城主打探了一會,沒有打探到更多的訊息。對於格里芬和火石酒店,很多人都畏之如虎,不願多談,不願靠近,因此打探不出更多的訊息。
既然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