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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候,此地曾是個鑄劍的山谷,但年代太遠,古時的地名已經無法考證了,也不見留下什麼遺蹟古物,只在山中有條深溝。戰亂以前,凡是死在牢獄裡的囚犯,都會被棄屍其中,久而久之,得了萬屍墳這麼一個俗稱。

最近這幾年,死人多得無處掩埋,官府便指定把萬屍墳專做填埋無主屍體之處,不論是死於疫病災害,還是死在刀槍之下,只要是無人收殮的屍骸,不問身份來歷,一發扔進萬屍墳中填了丘壑。到現在誰也說不清坑中究竟有多少死屍,那一片山壑深處,真是雜草叢生白骨嶙嶙,狐兔出沒孤魂夜哭,從來無人敢近。

流竄在附近的野犬惡狗,竟把萬屍墳當做了糧倉。千百隻野狗成群結隊,爭搶坑中屍骸,為此往往引發內鬥,互相間打得你死我活,被咬死的狗子,立刻就被同夥啃成一堆白骨,所以荒山裡的野狗數目總在幾百頭左右,對活人還無大害。

直到有一年,不知從哪來了一頭巨犬,體大如驢,吠聲近似牛鳴,神威凜凜,儼然有王者之態。此犬悍惡絕倫,竟成了萬屍墳大群野狗的首領,到處闖村扒墳。棺材中的死人,甚至落單的活人,還有村舍城池中的牲口,沒有它們不敢吃的,而且數目越聚越多,漸漸形成了地方上的一樁大害。

但愚民無知,都道此犬神駿異常,不是等閒的世間俗物,多半是灌口二郎真君駕前嗥天犬下凡,故此皆以神獒呼之,誰也沒有膽量觸犯。也不知上任按察史是怎麼琢磨的,自己想了個辦法出來,號稱“以賊人換良人”,竟然與野狗們達成了一個協議,凡是城中處決人犯,在死囚被正法之後,一律不許其家屬收殮,屍骨血肉就地留下,給萬屍墳的野狗們傳送利市,任其舔血噬骨,換此輩不要再傷害無辜的平民百姓。

從那時開始,只要靈州城裡一設法場,那神獒便有靈驗感應。它能在荒山窮谷中,遠遠嗅到數里之外用刑的血腥氣息,隨即就會帶著大群野狗呼嘯入城;又據說野狗們吃的人多了,群狗之後總有無數孤魂野鬼相隨,帶得所到之處陰風陣陣。

所以城裡的人們大多知道慣例如此,見到半空裡屍氣沖天,就知道定是南門已開,把神獒放進來了,急忙閃出街道,躲在一邊繼續觀看。果然過不多時,便從南街上闖來一群餓狗,約有數十頭之眾,將一條兇猛猙獰的巨犬簇擁在當中。

張小辮雖是初次見到神獒,但他略得了些相貓辨狗的訣竅,一看之下已知此犬不凡。在《雲物通載•犬經》一篇當中,把世間的狗按照體形大小,粗分為三類:最大者為“獒”,普通中常者為“犬”,體態小的才稱作“狗”,這是從古就有的說法。可現今世上常將“犬”與“狗”混同,卻不知兩者有別。

那條被民間稱為神獒的惡犬,比拉磨的驢子也小不了多少,身上有數片天生的血斑,行動之際如同被一團團火雲圍繞,只此一節,便可斷定,並非是真獒,而屬於犬類中體形最近於獒的品種,應該是從漠北草原上來的“韃子犬”,可以屠獅滅虎追殺群狼,性情最是兇猛無比,不知江南之地為何會有此神異之物。

張小辮卻沒往深處去想,只顧著同眾人一起看熱鬧。只見那夥全身腥臭的群狗,視周圍的人群有如無物,大搖大擺地徑直來至法場刑臺,一眾野狗餓犬見了滿臺血腥狼藉,登時從口中滴落大串饞涎,一個個吐著猩紅的舌頭喘著粗氣,卻都在臺下搖尾趴伏,誰也不敢搶在首領之前去吞吃老鼠和尚的屍骸。

那神獒軀體雖然巨大,卻格外靈動敏捷。它好似肋生雙翅,離得幾十步開外,竟呼的一聲從空中掠過,直躥到臺上,一口咬住擺在木樁上的血肉,三嚼兩咽便吞入腹中,隨即低頭舔血。那死囚潘和尚好生肥胖,被碎剮之後,木板上遍地盡是油膏鮮血。神獒一條大舌頭能有兩尺多長,一舔過去就是一大片,嘴裡“唏哈”有聲,神態怡然,把南街的大群野狗們饞得沒抓沒撓。

待那神獒舔得心滿意足了,昂首幾聲狂嗥,聲如牛鳴,震動了乾坤,此時臺下的餓狗們聽得嗥聲,就如接了聖旨一般,一哄而上。有的趴在地上舔血,有的幾隻扯住塊肉互相爭奪,餓犬們吃得興起,個個齜牙低嗥,目露兇光。

四周圍觀的百姓和兵勇,看得俱是心旌神搖,但並無不忍之情。世風日下的時節,人心喪亂,越是血腥殘酷,越是看得津津有味,甚至許多人還有幸災樂禍之意。只有個別明白道理的,暗中連連嗟嘆:“也不知咱國朝造了什麼孽,讓世人遭受如此酷罰?看來天下大亂難定,早晚還有禍事降臨。”

也就是不到一盞茶的工夫,法場上的血肉,連帶那些被劊子手碾碎的骨頭,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