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28部分

立足的地方。

“明膠。”格里斯簡潔的回答著。

明膠?普爾森心裡喃咕著,沒聽過。

“從什麼地方來的?”這可是一種全新的材料,看幾百個骷髏都包著厚厚的一層,顯然這種東西並不稀少,不知道有什麼特性呢?能不能用在鍊金術上呢?不愧是巫妖,一下子就想到了鍊金術上面去。

“地裡。”綠石礬都是從地裡挖出來的,明膠也可以算是地裡來的。

地裡能挖出這種東西來?普爾森雖然滿肚子疑問,但看到格里斯沒有細述的準備,他也知趣的沒有再追問。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死亡世界的不死生物們一般是習慣性的按種類來聚居的,比如骷髏的領地,很難看到殭屍。

不過進到領地中央位置,普爾森卻從那裡看到一條骨龍正屁顫屁顫的跑到格里斯身前,親暱的用頭拱著他的身體。蘇珊娜的體型太大,而且又好動,很難安穩下來,偷襲這種高難度的行動實在是不適合他,所以格里斯把它留在了領地裡。

如果說巫妖亡靈黑武士這些是高階不死生物,那不死巨龍就是超級的不死生物。它們連靈魂都有別於普通的不死生物,有著自已獨特的名字,稱之為不死龍魂。不死巨龍,在死亡世界絕對是位於食物鏈最頂端的生物。

不死巨龍只是統稱,它們還細分為骨龍,屍龍和靈龍,分別對應了骷髏,殭屍和亡靈這三種原生態的不死生物。普通的骷髏是沒有智慧的,但最弱小的骨龍屍龍,也擁有相當於人類水平的智力。就連蘇珊娜這種直接在龍蛋裡孕育出來的骨龍,龍魂的強度已經不比領主級別的骷髏弱了,那些由成年巨龍的靈魂所孕育出來的真正不死巨龍,實力難以想象。

所以蘇珊娜的出現,直接把普爾森又嚇了一跳。想不到這個平平無奇的小領地,竟然還藏龍臥虎,不但有格里斯這種怪物,還有一條骨龍。

他這個落泊的巫妖,憑著一根破骨杖欺負欺負那些骷髏殭屍還行,真要碰上骨龍,即使是蘇珊娜這種小骨龍,也沒什麼勝算。

“這……這……”普爾森指著小骨龍,不知道說什麼好,看來他輸的真不冤,就算不偷襲,一條骨龍加格里斯這具魔甲和幾百具骷髏,收拾他真是太容易了,自已怎麼就這麼倒黴在這種時候跑到這裡來呢。

“這”了好幾句,格里斯還以為他在問蘇珊娜的名字,轉頭說到:“這是蘇珊娜。”

在領地裡呆了這麼多天,看到的都是骨頭架子,現在看到了別外一種新的種類,小骨龍也好奇的打量著普爾森。

巫妖實際上就是有智慧的屍巫,也稱作殭屍,他們的軀體除了骨骼之外,還有枯槁腐朽的皮肉,像乾屍一樣。按照人類的審美觀來看,屍巫比骷髏更難看。

屍巫的這層枯槁的皮肉可不像乾屍那樣腐朽不堪,在死亡氣息的侵浸下,比干牛皮還堅硬,所以沒智慧的殭屍也有著銅皮殭屍,鐵皮殭屍之類的等級,就是以皮肉的堅硬程度來劃分的。

至於巫妖,他們是有智慧的屍巫,肉體的強弱已經無足重輕,他們可以運用更加強大的魔法。不死生物沒有血管血液經絡之類的東西,除了黑武士之外,其餘的物種都沒法運用鬥氣這種力量,魔法就成了他們唯一的選擇。

普爾頓是一個天生的巫妖,甦醒的那一刻就擁有完整的智慧,沒有經歷過殭屍這一階段,肉體儲存得非常好,只是缺乏水分和失卻彈性而已。

非常有風度的一彎腰,普爾頓鞠躬說道:“尊貴的骨龍大人,格里斯主人最忠心的僕人普爾森身你問好。”

整段話,蘇珊娜只聽懂了格里斯這個詞,不過這就夠了,知道是屬於格里斯的後,小骨龍打量了他幾眼後就不理他了,對不能成為它玩具的東西,小骨龍的興趣不太大。

領地最中心的位置是由兩座丘陵包圍起來的一座小山谷,山谷深處以前是領主們所居住的洞穴,現在已經被格里斯佔據了,數百位骷髏正在洞穴裡忙碌著,一筐筐的石頭泥土被源源不斷的清理出來。

在改造完領地所有的同類之後,格里斯就開始了這個領地的改造工作。深知死亡世界危險的他,對安全有著普通人難以想象的執著,在以前還是半身骷髏的時候,他就寧願在小小的洞穴前呆了整整二十個領主世代也不願到處亂跑。總得來說,格里斯是個極度珍惜生命的骷髏。

所以為了活下去,格里斯千方百計的增強自已的生存能力。

不過自身實力的增長是要循序漸進,著急不來。更嚴重的問題是,格里斯現在的實力已經進入了一個瓶頸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