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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8部分

城。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關於大軍區和聯指的功能有著明確的規定,大軍區和聯指的主要作用在於協調,而是直接管理,所有大軍區和聯指都是一種被動功能,即凡是派駐該大軍區和聯指防區的陸軍,海軍,空軍,海軍陸戰隊及受軍總直轄的裝甲部隊,炮兵部隊,國隊衛隊,預備役部隊都將在訓練,後勤等事務方面接受大軍區和聯指的協調。若在戰時,大軍區還將享有防區內調動,作戰協同等方面的功能。

但在非戰爭時期及跨防區調動及人事任免方面,各兵種,軍種的調動權利都在國家軍委和國防部,總參謀等軍總部掌握當中,次一級則在各軍種,部隊直屬上級單位。

比如陸軍第9集團軍現在駐紮在中南軍區和加拿大軍區防區內,那麼駐中南軍區的部隊將在協同訓練,後勤等方面接受中南軍區協調,而駐加拿大軍區的部隊則將接受加拿大軍區的協調,但在調動上,假如第9集團軍要將全部兵力集中到中南軍區,那調動權不是中南軍區,而應由第9集團軍根據國家軍委和國防部,總參的命令進行調動,若要將第9集團所有部隊全部移駐其他軍區比如北方軍區,國家軍委享有唯一調動權。

再比如海軍,北太平洋艦隊在關係上將可能駐紮在幾個防區,那他駐哪個防區的協同訓練和後勤都將接受駐紮地軍區或聯指的協調,在戰時,也應服從大局,接受駐防所屬大軍區和聯指的調動和作戰指令,但同時可能國家軍委或海軍司令需要根據其他戰場變化進行調動,這個跨軍區調動權在海軍司令部,獨立作戰時也會由海軍司令全權指揮。當然,軍種間的調動,肯定還是要遵循國家軍委,國防部,總參謀等軍總的命令。

其他空軍,海軍陸戰隊等部隊也同樣如此,說白了大軍區和聯指是一個橫向協調機構,類似於後世美國參謀長聯席會議這樣的協調機構。而垂直管理權實際上都在於各部上級單位。只有在戰時,大軍區或聯指才能根據戰時軍法條例轉化成一種類似於最高司令部的直接指揮機構。

比如西伯利亞,若未來再次發生大戰,西伯利亞軍區就將成為此前的西伯利亞最高司令部一樣的存在,有權根據戰情變化,對轄區內所有駐紮軍種,兵種釋出除人事任免之外的調動,作戰等命令。這些權利隨著戰爭的中止即自然中止。在和平時期他就是各軍種和各兵種之間的協調機構。當然,若說直接的權利,還是有一個,就是負責防區內的預備役部隊的組建,訓練等任務,這是有直接管理權的。

另外對於大軍區和聯指司令部的組成也有著明確規定,即基本上將會確認在和平時期,一個大軍區至少會轄有一個陸軍集團軍(沒有陸軍集團軍,則會有海軍陸戰隊)為骨幹,若干國民衛隊部隊,空軍,有些軍區或聯指防區內可能還會有海軍,裝甲,炮兵,海軍陸戰隊等部隊。這種情況下,大軍區或聯指一般會由野戰集團軍主官擔任大軍區或聯指司令,參謀長將會來自國民衛隊,政治部主任則將由總政治部任命,後勤裝備部主任也將由費城的後勤裝備部任命,這不能兼職,此外防區內的海軍,空軍,裝甲,炮兵,海軍陸戰隊所屬會有一人作為代表成為大軍區或聯指司令部成員,軍銜職級較高者會被任命為副司令、副參謀長之類的兼職職位。

另外若一個大軍區或聯指存在不只一個集團軍的情況,則多半其中一個集團軍主官成為大軍區司令,則另一個集團軍主官會被任命為參謀長或副司令,若被任命為參謀長,則國民衛隊代表將被任命為副司令,反之,若被任命為副司令,國民衛隊代表就會成為參謀長。

這個組成是在和平時期,而在戰時,軍隊可能出現大副調動。特別是野戰部隊,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存在順位接替的情況,順位接替的順序為:司令(聯指一般會由海軍陸戰隊的代表擔任),國民衛隊代表,陸軍代表(野戰集團軍,這種情況為有兩個以上集團軍存在的情況,若為三個以上集團軍,則會出現第一,第二副司令的說法,按一到二的順序來就是),海軍陸戰隊代表,海軍代表,空軍代表,裝甲部隊代表,炮兵部隊代表,政治部主任,後勤裝備部主任(政治和後勤主任排在最後,並非代表他們的軍銜和職級低,而是因為他們是屬於非軍事主官序列,對軍事指揮可能並不擅長,所以排在最後)

舉個例子,若未來阿拉斯加發生大戰,要抽調加拿大軍區的部隊,則野戰集團軍調走後,同時兼任集團軍司令的大軍區司令肯定會隨之調走,那在此期間,則出自國民衛隊的代表(不管此前是任副司令還是參謀長)暫代司令職權,一般來說,這就夠了,基本上輪到將一個軍區的國民衛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