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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可能還有人反對說,如果我沒有必須償還的債務,那麼我的資本本來就應該增長。但是這些債務是用收入來償還的,如果這些所得毫無損失地都歸我所有,它是否會增加我的資本,這也是不能確定的。因為我可能用所得去購買消費品,這種情況與所說的資本增加是完全相反的。如果說資本的作用僅僅在於保證企業家對生產品的控制,這種說法是對的,那麼我們就不能迴避這個結論,即因為創造了票據,所以我的資本增加。如果讀者還記得先前的論述,並將其與後來的論述結合起來,那我們的結論就遠不至於顯得那樣難以理解了。當然,我並沒有因為創造票據而變得更富有。然而“財富”一詞,可能使我們考慮這個問題的另一面。

但是,如果認為能用貨幣形式表現,就足以給其本身並非貨幣形態的財富冠以我們所說的資本的性質,是不對的。如果某人擁有某種商品,一般來說,他不可能直接用這種商品去交換他所需要的生產品。相反,他將總是必須先賣掉他擁有的商品,然後,把出售所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