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武走後,韓忠仁很快也返回了韓軍大營,半個小時後,丟下粗陋的營地,一萬七千韓兵便如潮水般的退走了。
“沒的打了啊?”
摩拳擦掌,準備斬將奪旗,大戰一番的西乞術看著如潮水般退去的韓軍,失望的道。
而一旁馮劫和魚叟看向秦武的目光則是若有所思。
嚴格意義上來說,馮劫也算是韓將,如果可以的話,他們自然不希望武軍與韓軍交戰,但秦武陸續消滅了十數萬韓兵,攻破了都城,同時還幾乎打劫了整個韓國,做出了這樣事來的秦武,面對殺氣騰騰而來的韓軍,竟然三言兩語便能將其勸退,這種本領遠比秦武上戰場擊殺敵方將領更令人佩服和敬畏。
而另他們若有所思的便是,秦武明明有能力將這一萬七千多韓軍留在大邱,從而達到削減敵人實力的目的,但是為什麼秦武會放他們離開呢?
心裡隱隱明白秦武的意圖後,魚叟看向秦武的目光頓時一下變得更加敬畏了。
不戰而勝,秦武班師回城。大邱城則一下開始了高速的發展。
政治上,秦武奉行法家的法治手段,深思了秦國法治過嚴,苛政猛於虎,和現代法治過鬆,變成人治,官吏權貴橫行霸道,肆無忌憚的缺點。
在楚優璇和劉靜瑤的幫助下,秦武將現代完善的法律和古代嚴格的執法結合在一起,以法、理、情為判斷一件事情對錯的重視程度,制訂出了第一部玩家用來規範統治範圍秩序和人們行為準則的法律——武律。
何謂法理情?
審判一件案子,最先從法理出發,評判其是否有罪。然後再從道理出發,判斷其罪惡的深重。如果一個人是故意犯法,而且行事囂張,罪刑自然會加重,如果一個人只是過失犯罪,則會適量減輕刑罰。最後則再考慮一個情字,這個情字可以是人情,更多的時候則是社會道德。
要知道有時法理情是互相矛盾的,一個很典型的例子,一個路人去扶倒地的老太,直接被老太的家屬告上法庭,最後被判要求賠償七萬九千元RMB。
如此惡劣的事件,造成的社會影響極大,直接導致了社會道德的敗壞,讓很多人今後看到地上暈倒的人卻不敢去扶。
還有一則例子則是辛普森殺妻案。辛普森是美國著名的橄欖球運動員,他的殺妻一案當時的審理是一波三折,最後在證據“充分”的情況下,辛普森逃脫了法律制裁,在用刀殺前妻及其男友兩項一級謀殺罪指控中以無罪獲釋。
如果讓秦武做法官的話,訛詐好心路人的老太家人,二話不說就會被秦武丟進監獄裡去,哪怕他們有再多的證人。
秦武要求的武律,是一部兼顧法理與社會道德的法律。由於這是一個新的開始,秦武對武律也給予了極高的期待,希望它能吸收秦律和現代法律的優點,避免兩者的優點,成為理想中完美的一部法律。
出於對武律的重視,一開始的罪案則由秦武和馮去疾以兼顧法理和社會道德的原則進行共同審判。
同時,秦武還從武軍中選出了數百名有著無私之評計程車卒,充當法官學徒,讓他們學會這種尺度的審判,以保證這種兼顧法理和社會道德的審判並不是個別相信,而是秦武治下的普遍現象。
另一方面,透過研讀歷史,秦武明白沒有監督的權利很容易演變成**。自覺約束權利的終究是有遠見和大志向的小數人,大部分人卻是安於享受生活,揮霍權利,因此嚴格,而且具有效力的監督機制,秦武也必須在武律制訂的同時製作出來。
這一點,現實中同樣存在著完整的監督體系。只不過現實中的監督體系建立的太晚,大部分受益的當權者為了保住先前的特權和利益,直接弄瞎了監督官的眼睛,毒啞了監督官的喉嚨,最後再賞給監督官一點骨頭,讓監督官成為了代當權者說話、演戲的僕人。
信仰中秦武想要在自己的這個新興勢力內保證監督體系的完整確立,則一點難度也沒有。
既然武律的審判官是馮去疾的話,那麼為了保證大邱城內人民不受冤屈,秦武則委任魚叟擔當武軍的監督官。
魚叟可謂是韓國名將,又擔任了監督官這個秦武賦予了實權的職位,自然會為大邱城所有百姓的正義做主。而馮去疾雖然也是韓國人,但是在眾人眼中,在建軍之處跟隨秦武,明顯被認為是秦武的嫡系,中間的親近程度顯然差了一層。
政治上,秦武以武律為核,在監督系統的監督下,在大邱城內實行了公正而又不過於苛政的法治。
軍事上,西乞術、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