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白了。”
“還有別人知道你們這種關係嗎?”
“沒有。”
“開庭的時候你去了嗎?”
“沒去。”
“有記者、債主之類的人找過你嗎?”
“沒有,我說過了,沒人知道我們的關係,連我父母都不知道。我們在圖書館共過事,就是那家精神病學研究圖書館。那裡還有一個叫克萊爾小姐的人,也知道這個情況。不過她不可能知道我們之間的關係,她是個很古怪的人。”麗茲簡單地把情況講了。
那個矮個男人很嚴肅地盯著她看了一會兒,接著問:“利瑪斯打雜貨商那件事,你覺得意外嗎?”
“是的,當然。”
“你覺得他打人的原因是什麼?”
“我不知道。我想是因為那個雜貨商不肯賒賬給他吧。他就是那樣的人吧。”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說得太多了,可她真的想找個人說說這件事。她很孤獨,反正說說也沒有什麼壞處。
“可那天晚上,也就是出事前的那個晚上,我們倆在一起。我們一起吃了一頓有些特別意義的晚餐。阿歷克的意思我明白,那是我們最後度過的夜晚。他那天不知從哪裡找來一瓶紅酒。我不太喜歡喝紅酒,大部分都是阿歷克喝的。後來我問他:‘這算是告別嗎?’——是不是全都結束了的意思。”
“他怎麼回答的?”
“他說他一定要去做一件事情。具體情況我不瞭解,一點都不瞭解。”
雙方沉默了很長時間,矮個男人看上去更加地擔心。最後他問她:“你相信他的話嗎?”
“我不知道。”她突然非常地為阿歷克擔心,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