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妍打不著劉耀,反手就給自己男朋友一個巴掌。嗓音尖銳的罵道:“卓嚴,你還是不是男人。你女朋友被人罵了,你不說替我出頭。你攔著我幹什麼?”
卓嚴在眾目睽睽之下,被沈妍打了一巴掌。臉上火辣辣的疼。心下也來氣了。一把鬆開沈妍:“你有病嗎?我攔著你還不是為你好?你看看他那體格,一看就是練家子。你還敢跟人家動手?你真以為你是個女的,就沒人敢揍你?你姓沈,不是姓愛新覺羅。就算你姓愛新覺羅,大清也早亡了。”
卓嚴說出最後那句話,也是有緣故的。他跟沈妍認識不到半年。最開始,沈妍來他們公司應聘。卓嚴看她長得還行,也是名牌大學畢業,就招她進來當個前臺。
那會兒沈妍已經主動或被動的辭職三回了。身上的錢加起來不到一千塊。跟沈夫人也沒聯絡上。人窮志短,自然也不敢太暴露本性。雖然也不大滿意前臺這份工作,尤其是不滿意薪水。但她實在找不到別的工作。最重要的是招她進公司的主管長得太帥。沈妍對人一見鍾情。抱著倒追男神的心態。倒也踏踏實實地幹了幾個月。當然最重要的是把卓嚴倒追到手了。
這會兒卓嚴剛畢業兩年。就已經升到專案主管。恰是最意氣風發的時候。事業得意,還有家世雄厚的美人倒追。卓嚴出於一個男人的虛榮心,倒也答應跟沈妍交往。
可惜後來沈妍跟沈夫人聯絡上了。有沈夫人的暗中支援,沈妍又故態重萌。即便在卓嚴面前,也收斂不住她的大小姐脾氣。時間一長,卓嚴就有點不耐煩。更討厭沈妍時不時就會提到沈家。甚至厭倦到提出分手。嚇得沈妍不停伏低做小。然而時間長了又故態重萌。搞得卓嚴十分煩躁。
不得不說,卓嚴上輩子能追到陶暮,並且兩人一直過到七年之癢。其外在條件和人格魅力絕對不用多說。
上輩子,陶暮是在回到沈家後才認識卓嚴的。那會兒卓嚴已經做到了他們公司的大區總裁。他們兩人是在一場酒會上認識的。卓嚴對他一見鍾情,然後就是瘋狂追求。然而陶暮已經經歷了幾波追求者半途而廢愛上沈毓,反過來針對他的狗血戲碼。幾招被蛇咬,心理陰影不是一般的大。當然不肯答應卓嚴的追求。
卓嚴足足追了他一年半,陶暮才鬆口。卓嚴好不容易把人追到手,對他特別好。反正直到七年後,陶暮得知卓嚴不知道什麼時候愛上沈毓,還想反水插他一刀之前,這人從來沒有暴露過。每天早上準備好早飯,悄悄的爬上床吻醒他,晚上幫他放洗澡水。記得他所有的喜好厭惡。
卓嚴脾氣不好,但跟陶暮在一起七年,從來沒跟陶暮發過脾氣。每次吵架吵到一半就撲上來吻他,氣的厲害就在床上狠狠折騰他。等陶暮累到不行了就把人摟在懷裡溫柔小意的道歉。不管是不是他的錯。
卓嚴經常嘲笑陶暮不講道理。所以他從來不跟陶暮講道理。還振振有詞:“我把你追回家又不是為了給你講道理來著。為了哄你開心嘛。寵你一輩子嘛。不過你最近脾氣真是越來越大。所以我們得研究幾個新姿勢。不然我就吃虧了。”
然後不顧陶暮的掙扎把人壓在床上。他眾叛親離,被沈家一腳踹開的時候,還以為卓嚴也會離開他。但是卓嚴沒有。他對陶暮更好了。因為他說陶暮身邊就剩下他一個了。如果他再對陶暮不好,那陶暮就真的什麼都沒有了。
卓嚴不服氣沈家所有人都向著那個鳩佔鵲巢的沈毓。想替他報仇。所以處處刁難沈毓,就是為了給陶暮出氣。就是這麼一個寵他寵到連陶暮自己都覺得很不講道理的人,翻臉的時候竟然連招呼都不打。
如果說卓嚴膩歪他了,想換換口味。只要跟陶暮好好說,哪怕是和平分手,陶暮都不會瘋。可卓嚴偏偏喜歡上了沈毓,還想倒戈一擊。
王野說的沒錯。陶暮上輩子到了最後,已經瘋了。被趕出沈家的時候他還有卓嚴,卓嚴的背叛就是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他那會兒是真的不想活了。
只想跟卓嚴同歸於盡。
上輩子得知卓嚴背叛後,陶暮就開始神經衰弱。整宿整宿的睡不著覺。不知道他跟卓嚴怎麼會走到這一步。越想越想不明白,越想不明白越鑽牛角尖。那種痛徹心扉深入骨髓,別說這個人,就是這個名字裡的兩個字,都是陶暮心口上最深的一道疤。他提都不想提。
“你是……飛訊網的陶總吧?”卓嚴頂著臉上紅紅的巴掌印兒。他其實剛剛就注意到陶暮了。
在沈毓還沒出聲打招呼之前,卓嚴一眼就看到人群裡仰望夜空等著放煙花的陶暮。周圍人潮如織比肩繼踵,就那個人靜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