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兒見到的,見到時郭夢辰是一個人還是幾個人?”
“在一個大排檔,他是跟他們歌廳的一個保安一起去的,那個保安叫阿斌,姓什麼不知道,說東廣話肯定是東廣人,跟郭夢辰一樣好賭,二人就是在餘紹東以前的地下賭場認識的。開始只是喝酒,後來他們要說什麼正事,把我們找著的這個保安支開了。”
“什麼時候的事?”
“六天前。”
“他知不知道郭夢辰的去向?”
“不知道,他就見過一面,就在一起吃過半頓飯。這件事確實可疑,那個阿斌第二天就沒去上班,我們找歌廳老闆,沒查到阿斌的身份證資訊,他是自己找過去的,說是保安,其實是看場子,歌廳老闆沒管他要身份證。”
“手機號有沒有?”
“不在服務區,應該是換號了,天一亮我就去移動公司調他的通話記錄。”
“有沒有照片?”
“半身照有一張,看場子的一樣是保安,這個舞廳只要是保安都一個證件。掛在胸前,搞得挺像那麼回事。”
“掃描一下,趕緊發過來。”
“是!”
可能大半夜找不著掃描器,也可能大半夜找不著上網的地方,等了半個多小時才收到阿斌的照片。
韓博把照片轉發給輪值的便衣,便衣看了一眼,愣住了。
韓博正莫名其妙,他緩過神急忙叫醒上司:“路sir,看看這個人,像不像?”
“太像了。”
路中才睡意全無,搶過鍵盤噼裡啪啦敲擊,液晶顯示器上出現一張香港警方的通緝令,通緝的嫌犯與剛收到的照片非常相似。看看通緝令的編號,這傢伙在通緝名單上的位置居然非常靠前,甚至釋出過懸賞,值20萬港幣!
韓博反應過來,沉吟道:“路督察,看樣子我們之前猜錯了,郭夢辰找得不是閩清幫,而是這個對香港非常熟悉的香港籍嫌犯。”
天底下竟然有這麼巧的事。
路中才激動不已,掏出手機一邊撥打關星偉的號碼,一邊興奮地說:“韓長官,您要的搜查令沒問題了,只要能將這個混蛋緝捕回來受審,除了移交餘紹東,其它事全不是問題!抱歉,我先出去打電話。”
目送走興高采烈的“o記”高階督察,韓博好奇地問:“阿興,這個蔡興斌是何方神聖?”
“來頭不是很大,只是‘新義安’的一個小混混,作的案卻不小,是我們懸紅通緝的第三號人物。”(未完待續。。)
第六百零五章 一波三折(三)
“什麼案子?”
“1997年1月25日凌晨,尖沙咀寶勒巷盈豐商業大廈的一間卡拉ok發生大火,顧客及職員倉皇逃生,釀成17人死亡、13人受傷。在調查中發現,該起火災屬於人為縱火兇殺案,事發時曾有人向卡拉ok投擲兩枚汽油彈,火勢立刻在卡拉ok廳內蔓延。
由於事發當天是週末,歌廳內顧客十分多,許多顧客來不及從消防通道逃離,導致17人死亡,13人受傷,成為本港有史以來死傷最慘重的一宗縱火案。”
香港有史以來死傷最慘重的一宗縱火案!
提起他,“o記”便衣如數家珍,液晶顯示器上這傢伙看樣子值20萬港幣花紅,
剛才想著縱火,沒想到石寶華居然意味著查出一個香港警方通緝的縱火犯,韓博覺得有些好笑,立馬掏出手機給吳副廳長髮簡訊,通報這個天大的好訊息。
便衣比他更激動,指著顯示器用一口生硬的普通話介紹道:“在案發一個月內,我們將其中4名涉案歹徒抓獲。4名疑犯被控以謀殺罪,當中3人被高等法院判以終身監禁,另一個則被改判誤殺罪,判監11年。”
“據當時被抓的嫌犯交代,在案發前5天,當年22歲的主犯蔡錦輝因‘追女仔’糾紛,與一批黑幫分子發生糾紛,結果遭到黑幫和看場毆打,尋仇心切的蔡錦輝隨即聯合另外6人,其中包括這個蔡興斌,向卡拉ok廳投擲汽油彈。
蔡錦輝、蔡興斌和另外一名嫌犯,在案發後很快潛逃至內地,由於蔡錦輝在深正等地隱身藏匿,這些年我們多次與內地公安互通情報,希望能將這三名嫌犯緝拿歸案,但多次行動都沒有成功。”
真正的香港人其實就是東廣人,口音一樣,生活習慣一樣,香港的通緝令在內地又不管用,跑過去之後想抓他當然沒那麼容易。
無巧不成書,不過話又說回來,人以類聚,什麼人跟什麼人打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