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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2部分

夠。好在嶺南物價比較低。

因此兩者役法全部不用,而是僱傭差吏,勇武有力不識字者做粗笨活計,讀書人做文吏,象宋江文武兼備之流可以做押司。然後根據戶等徵收差役錢,一差吏給年薪兩十到五十緡錢。數量有些大,正常兩百個差吏最少五六千貫錢,但攤在幾百戶甚至近千戶頭上,並不重。最主要有一個很好的基礎,那就是南漢稅重。

這時執行免役法包括富戶在內,都不會有怨言。

但防止萬一,還要給予一些補償措施,承諾以後廣修水利道路,使他們收入增加,簡化商稅徵收程式,本州之內商品只徵住稅,不徵往稅,於廣南流通,只收一道往稅。若是售給番人或者南唐福建與湖南、大理、交趾,再補一道往稅,餘下雜稅一律不得增加,若有胥吏苛稅,可以於各州訴訟,各州包庇,來廣州訴訟,是事實者不僅退還多收的稅務,還會彌補損失與路費。進行一些差價補貼,富裕州府略多徵免役錢,補貼貧困山區州縣,這些錢帛朝廷不會挪用一文,減輕貧困州縣壓力,再根據情況,五年一次調整。

“這倒是一個好辦法,能向全國推廣,”王明喃喃道。好處是顯而易見的,中小地主與中小商人全部釋放出來,他們做一筆生意,也許就能賺幾百貫錢,那麼嶺南更富。多是僱傭,各州縣官員就有話語權,利於朝廷加強對地方的控制。會給各州縣讀書人一個生存機會,一邊替朝廷做事一邊可以繼續苦讀,那麼人才會越來越多,甚至可以在這些磨勘後的文吏當中提撥官員。也更好地體現了宋朝的齊民政策。

“它只能在嶺南執行,還要甄別,那些生蠻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