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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部分

你知道嗎慧兒,那一刻,我竟覺得那種聲音是那樣的好聽。因為曾經的我,也發出過那樣的聲音,那樣無助的,哀求的,同時又帶著無限絕望的聲音。所不同的是,我熬過來了,他卻死了。死在皎潔的月光中,死在夜風拂過的草叢中。

我看著他的屍體,看了很久很久,直到爹孃從房中走了出來。他們看著我,眼中沒有一絲詫異,彷彿他們也早已經想那麼做了。

我起身,剝掉乞丐的衣裳,用火燃了,然後指著乞丐對他們說:他還年輕,雖是個乞丐,卻養的細嫩。你們若當真餓了,不妨將他的肉割來吃。

儘管他們很想吃肉,但他們不敢,至少在那個時候,他們不敢,但他們做的事情,卻比自己吃人肉更加的令人恐懼。他們趁著夜色,將乞丐的肉一點一點的剔掉,然後在黎明來臨之前包成了包子,再拿到雲家集上販賣。只半柱香的功夫,就賺回許多的銀子。看在那些銀子的面兒上,他們才同意將你放出柴房。”

慧娘只覺得喉間一陣翻滾,跟著吐了出來。

刑如意本來只是將雲笙說的話當個故事聽聽,可看到慧孃的樣子,她的胃也跟著泛起難受,用力撫了好幾下胸口,才將那股噁心勁兒給壓了下去。

她問狐狸:“雲笙說的那些,都是真的嗎?”

狐狸搖搖頭:“人吃人,在你們凡間本就不是什麼稀罕事。”

對於狐狸的淡然,刑如意竟無從反駁,因為類似的事件,她的確聽過。

正文 第366章 玉屏風(30)

史書曾有記載,在北宋靖康元年,金兵南侵,戰亂四起,官兵和百姓都無糧可食,於是就把死人全部用鹽醃起來,曬成肉乾,以供食用。

登州人範溫組織義軍抗金,兵敗後乘船渡海到臨安,隊伍進城後還在吃攜帶的人肉乾。他們把這人肉乾叫做“兩腳羊”,其中老而瘦的男子叫做“燒把火”,意思是說這種人肉老,需要多加一把火。年輕的婦人被叫做“不羨羊”,小孩兒則被叫做“和骨爛”。到了元朝末年,天下動亂,駐守淮右的官軍缺糧,也捕人為食。他們同樣認為,小孩兒的肉為上等,女人的肉次之,男人又次之。他們把人肉叫做“想肉”,意思是說,吃了之後美味無窮,還使人想念。

不僅東方的歷史有此記載,在西方的歷史上,這樣的記載也有許多,甚至在某些古代文明中,人類器官會出現在帝王的選單上。即便是到了幾千年之後,所謂的文明時期,也還是出現過類似的事情。新聞曾有報道,在一次飛機失事之後,烏拉圭橄欖球員們曾靠吃掉遇難的隊友生存下來。

人性本惡,從某個角度來講,似乎真的就是這樣。只是,刑如意沒有想到,慧娘公婆家院子裡的那個百人坑,竟是由一個乞丐而來,而那個乞丐竟又是被慧娘救下的。

如果用一句話來做總結的話,這否是該被稱為由一個乞丐引起的屠殺?

對於慧孃的反應,雲笙並無意外,他只是冷淡的看著她,遞了一塊帕子過去,繼續像是講述別人的故事那般,講述著過往的種種經歷。

“人肉包子雖然可口,但在那樣的時候,也難免會引起旁人的注意,於是便有人悄悄潛入我家,想要弄清楚那包包子的肉是打從何處來的。那個人,自然也成為院中的亡魂,只是這人肉包子再也賣不得了。”

“那個人,也是你殺的嗎?”

慧娘小心的問,雲笙看了她一眼,沒有回答。

“那個人,是雲家集上出了名的潑皮,爹孃知道他不好打發,便用賣人肉包子的錢買了好酒好菜的來招待。一壺上好的酒,足以讓一個潑皮酒醉至天亮,那漫長的夜晚,可以讓我們去做很多邪惡的事情。例如,將他身上的棉被拉高一些,遮住他的口鼻,再用力的那麼按下去。無聲無息,他就那麼安靜的告別了這個世界。

潑皮很是讓人頭疼,但潑皮也有潑皮的好來,例如即便是災荒年,他身上穿的戴的亦是不錯的東西,所以爹孃將他的衣衫扒了下來,留作日後穿戴。至於他的屍身,當然不能再做成包子,只能就地掩埋。

在外做苦奴的那一年,我見了不少這樣的事情,也聽府裡的人說過,這人死後,頭髮是最難處置的,所以我讓爹孃割去了那人的頭髮,當做柴火燒了。你還別說,燃的挺好,烈火熊熊的,只是空氣中的那股味道不怎麼好聞。尤其,當頭發燃燒的時候,你還能聽見那種類似哭嚎的聲音,但我知道,那只是我的錯覺。”

“看來我們之前的猜測仍是有些偏差的,我本以為,慧孃的公婆將那些受害者的頭髮剃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