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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8部分

小歌頜首:“若找不到第二名與九斤出了五服的同族女性,是的。”沒有合適的同族,直系子弟可以自由選擇伴侶,有許多合適的同族時,直系仍有很大的選擇餘地,但只有一個合適的同族時,便不存在選擇。

“我他媽的想殺了她。”御風坦誠的道,連山珩若是娶了這女童,一輩子非毀了不可。

伯服好心提醒:“那是連山氏的族人,按著連山氏的規矩,你把她殺了,巫真還得為她報仇。”

御風轉手劈了伯服一劍,問小歌:“雲氏五百年,難道就沒有別的成員?”

小歌按著太陽穴道:“有,但未出五服。”若有合適的,她早被壓著成婚了,哪還能嫁給御風。看御風臉色太難看,小歌趕緊安慰道:“不過你也別擔心,也不是沒有別的辦法。”

御風狐疑的瞅著小歌,連山氏的族規通常都是把人往死裡堵,會留下餘地?

“若兩個人委實是一對怨侶,可解除婚約。”

“這麼好心?”御風還是不太相信。

小歌嘆道:“一對怨偶不僅自己的一生痛苦,也會影響孩子的心理健康,氏族對此一直都是能拆就拆。”勸和不勸離什麼的,在連山氏族不存在,實在過不下去了,只要沒有子嗣,都可以和離。有了子嗣,要麼好好過日子,不準再折騰,要麼去死,省得禍害孩子,死了也別擔心,氏族一定會照顧好孩子。由此可以看出連山氏族雖然喪心病狂,但不可否認,在子嗣方面,連山氏的保護非常全面,生理到心理都儘自己最大努力給予孩子保護。

御風不由嘀咕:“連山氏有幾個心理完全健康的?”目前為止他就沒見過哪個連山氏的子孫是心理完全健康的。不過只要自己兒子的婚事還有轉圜的餘地,什麼都好說。

不能殺,也不想娶,唐王族的這名遺孤必須處理處理,小歌問蘇三七:“大大父,可有滌塵緣?讓她把之前的所有記憶給忘了。”沒有了記憶,又不知道自己原本的身份,應不會再有什麼危險。

蘇三七愣了下。“沒有,但我可以煉製,可滌塵緣的藥效並不是永久,過個幾十年她還是會想起來。”滌塵緣的藥效。。。。。。蘇三七真心不敢苟同,管用是管用,但這藥效他媽的有時限。這藥是上古時的某一任巫咸發明的,他看上了一個有夫之婦,人家夫妻恩愛,他插不進去,便發明了滌塵緣,騙那婦人說自己是她的夫君,婦人信了。數十年後,滌塵緣的藥效漸漸消退,婦人想起了前塵往事。。。。。。不提也罷。

小歌反問:“唐王族的血脈混的太稀薄,你以為她還能有多少年壽命,滌塵緣藥效消退時她即便未死也老得一隻腳進了棺材,能報復什麼?”唐王族的荒淫使得連山氏的血脈被稀薄得可以忽略不計,早已失去了連山氏族人的長壽與青春,這名女童雖然留著些許連山氏的血,實際上與尋常人已無區別。這也是小歌決定守著規矩不斬草除根的原因,否則換個長壽的,肯定先殺了再說,不怕一萬就怕萬一。

蘇三七一想也是,轉身去配滌塵緣了。

滌塵緣給女童灌下去後小歌便讓人將人送去給連山珩,附帶書信一封:若連山珩覺得不放心要將這孩子殺了也不是不可以,連山氏給棄族保留血脈可從未留下過嬰孩以外的活口。

連山珩的回信只有四個字:此乃惡習。

小歌無言的將回信揉成一團丟一邊,她也知道這是惡習,可她這不是怕日後兒子被人給害了嗎?不過兒子既然決定遵守族規,那她也尊重兒子。

御風體貼的給小歌按揉太陽穴,好笑道:“被拒絕了?”

小歌點頭。

御風道:“你們連山氏族呀,就是作繭自縛,別人制定族規都是保護宗族的利益,只有你們,罔顧宗族利益,將族人放在第一位,哪怕是棄族都要給它留個後。”他簡直是服了,殺了人全族還要留個後,這是生怕日後沒人報復嗎?

“留的都是嬰孩,什麼都不會記得,而嬰孩被帶回族中後會交給想要□□的夫妻撫養至成年,與其他孩子一樣接受連山氏的傳統教育長大。而在他們二十歲的那一年,族中會告訴他們的身份。“

御風頗為佩服:“連山氏真大膽。”真不怕孩子報復啊?那可是滅族之仇啊。

“不是大膽,是自信,自信氏族養大的孩子不會為了幾個有罪的族人傷害撫養自己的族人。”頓了頓,小歌問御風:“而且,換了你,你可會為了幾個犯了錯該死且素不相識的人破壞自己美滿的家庭與安逸的生活?”

御風:“。。。。。。”他還真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