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必琿,你在這啊。”
她驀地回頭,卻看見眼前是一個在回憶裡已沉沒多年的人,如今再次重見天日,扶開蒙塵,恍若隔世,彷彿回到初見時的場景,那時似乎也有如此的晴空。
一句不由自主的嘆息從她口中低洩而出。
“那是什麼時候的事了......”
恍若隔世,從來沒覺得有這樣精煉準確的詞彙,彷彿概述了時間,扭曲了空間,剎那之間甚至可以跨越生死,儘管他們之間的故事,沒有那般波瀾壯闊。
那人走上前來,迎著光。
深藍的微微寬鬆的襯衣和白色長褲,深藍,她腦中比眼睛更快冒出一句:這很襯他的眼睛。
整個人分外頎長挺拔,又帶著恰到好處的鬆弛,面龐在日光下如雪山般險峻皎潔。
五官削薄冷峻,睫毛的影子蹁躚如羽毛,雙眸深邃如海。但眉宇之間略帶一抹纖細的憂鬱,但沒有孱弱的病態,反而更加精緻,恰如雕塑上罩著一紗淡藍的冥冥薄暮。
那初春的,遲到了近十年的薄暮。
她忽然想起來自己忘了他曾經的模樣。
無從對比他的變化。
他對她輕輕抿出一抹不經意的笑容:“好久不見了。”
為什麼還笑得出來?
她幾乎想給這張漂亮的臉一耳光。
雖然心中翻湧著洶湧的怨憤,但畢竟已經過去十年,自己還這麼在意反倒顯得可悲,於是只冷著臉,嘴角抽搐一下:“你是?”
那人像是料到會得到這樣的答覆,聲音低沉平靜:“我是費瓊斯。”
她斷然轉身:“不認識。”
想快步回到粉店,但因為穿著拖鞋,拖泥帶水的,走不利索。
越急越亂,忽然一隻拖鞋脫下,留在原地。
實在是過於尷尬了,但也不能金雞獨立地回去,她咬著嘴唇,轉過身。
那傢伙竟然已經撿起自己的拖鞋。
她幾乎眼前一黑,努力不作出咬牙切齒的樣子:“鞋,還給我。”
費瓊斯低頭看著那隻陳舊的兔絨拖鞋,並沒有為難,上前單膝蹲下,輕輕套在她腳上。
一股清冽香氣淡淡襲來,是creed的銀色山泉。
人造的氣息,泯然眾人矣的氣息。
記憶中的他,不是這個味道。
忽然她反應過來,後知後覺地耳後一熱,大庭廣眾的這算怎麼回事兒?!
雙腿站穩,抿嘴瞪了他一眼。
不說謝謝,還是轉身就走。
好不容易回到粉店,終於空出一張桌子。
連忙上前用茉莉花茶佔好座位,又去取粉。
回來時卻看見他已經坐在了自己對面。
這家粉店狹小嘈雜,充斥著煙火氣息。
然而他一坐下,幾乎變成了電視劇拍攝現場。
救命啊,趙必琿心裡一身吶喊,四下尋找,卻沒有空位,手裡的粉碗又滾燙,只好一屁股坐下,忙放下碗。
“這家店生意很好。”
他極其自然地開口。
她卻不想搭腔,低著頭挑起一筷子粉,呼呼把熱氣吹到對面。
然後全部塞進嘴裡,想著趕緊吃完走人。
下一秒,刺激的辣味極速鑽進鼻腔,一股燒灼般的疼痛瞬間衝向整個大腦。
“咳咳!”